只因欠下三千元男子拉债主偷海鲜 被水产店主抓获

温州网讯 俗话说,好心有好报,水产摊主颜先生的遭遇就证明了这一点。事情的具体经过,且听老师伯慢慢道来。
苍南男子向某今年43岁,早年曾做过理发师,2006年因盗窃墨鱼等海鲜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今年1月份,向某无法偿还欠朋友林某的3000元债务,就瞄上了苍南县灵溪镇水产市场里的海鲜。随后,向某找林某合谋去偷海鲜,最终商定由林某负责开车运赃物,运输一趟向某支付100元作为运费,向某用销赃所得归还欠款。
今年1月4日晚上8点,向某和林某开着一辆小货车来到灵溪镇水产市场。向某先进入水产市场寻找作案目标,过了1个来小时,向某领着林某来到一家水产摊位前,两人乘四下无人抬起一箱装有生蚝的泡沫箱就走。为了躲开市场北门的保安,两人选择走南门,来到南门后才发现无法把泡沫箱从铁门底下的缝隙塞出去。向某就在泡沫箱上戳个洞,将生蚝拿出来,一个一个递给绕到铁门外头的林某。
就在林某埋头捡生蚝时,不知生蚝被盗的摊主颜先生路过南门,看到了这一幕。颜先生事后说,他看到门口两个男子鬼鬼祟祟,便决定上去查个明白,如果是贼就抓,当借助路边灯光发现他们偷的生蚝是自家的,顿时火冒三丈,冲上去一把拽住林某喝道:“好大胆子,敢偷我的东西!”
在铁门另一头的向某见状,丢下生蚝和朋友,撒腿就跑。事后查明,向某和林某盗窃的生蚝有400多只,价值1600元。10月28日,潜逃9个多月的向某在苍南龙港被警方抓获。
办案检察官前天说,盗窃罪入刑标准是3000元,林某因盗窃金额未满3000元,被处以行政处罚后已释放;向某因有盗窃前科,其行为已涉嫌盗窃罪,遂决定对他批准逮捕。这正是:
欠款一时还不了,
拉着债主去偷盗;
水产老板“管闲事”,
抓获窃贼有回报。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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