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一住建局科室主任受贿15余万 庭审中流泪哭泣
温州网讯(通讯员 泰萱) 11月12日上午,泰顺法院公开审理原泰顺县住建局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县燃气管理站)主任黄某某受贿一案庭,县法院与县纪委将此案作为党员干部法纪教育的反面教材,邀请全县重要部门重点岗位的40多名中层干部参与旁听。
法庭上流下悔恨泪
今天上午9点,被告人黄某某被带上了法庭,他往审判席瞥了一眼,又赶紧低下了头。在庭审中,44岁的黄某某不时流泪哭泣。
据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黄某某在担任泰顺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城建监察大队大队长及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县燃气管理站)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楼某某、王某某、蔡某某等人索取现金、加油充值卡、超市购物卡、金条、香烟等,共计价值105850;非法收受吴某某、夏某某、沈某某等人贿送的现金、超市购物卡、香烟等,共计价值50420,为吴某某、夏某某、沈莫某谋取利益。
案发后,黄某某内心恐惧不安,后悔不已,虽其家属退回赃款共计13万元,但为时已晚。
庭审过程中,泰顺法院第一审判庭鸦雀无声。面对公诉人的指控,黄某某表示自愿认罪,并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意见。法院也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参加旁听的干部们认真地听完了整个庭审过程。当看到黄某某的模样,一些干部表示遗憾,又摇头又叹气。
有干部说:黄某某从看着装着20多张2000块面值的超市卡,开口大骂“你有神经病啊,要坐牢的,想害死我”到“你真要送我东西的话,送我一张加油卡”的过程,是一个从受贿到索贿的过程,也是一个廉政防线彻底崩塌的过程,让人感触颇深。
还有干部透露:黄某某把楼某某送给他的五万的事情跟单位的两位局长汇报,说:“楼某某送给我五万元,我当场就退还给他了。”然而经检察机关了解,事实并不是如此,欲望和贪婪吞没了他的理智,使得他把那五万元放进了私囊。
将庭审当作廉洁自律的活教材
据了解,泰顺法院是全县党员干部法纪教育基地,为加强警示教育,提高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党员干部筑廉反腐意识,县纪委经常选取一些典型案例给全县重要部门重点岗位中层干部“上上课”,“敲敲警钟”,运用身边典型教育身边人,教育他们念好廉洁经,让他们切身感受到法庭的庄严和肃穆,以案例为戒,自觉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依法正确履职履责,不断增强自己的廉政意识,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相关新闻
为你推荐
-

市委工作务虚会召开
要闻12-12
-

温州市第十四次妇女代表大会开幕
要闻12-12
-

11月份,温州CPI同比下降0.3%
经济12-12
-

温州理工学院附属三所学校正式揭牌
科教文体12-12
-

北麂山灯塔实行值守志愿服务满十年 守出“心灵的宁静”
社会12-12
-

吃的玩的赏的陆续开张 洞头东沙不夜港旅游业态再“扩圈”
社会12-12
-

全景沉浸式探索戏曲观演新样式 温越版《封神》邀你“入局”
科教文体12-12
-

永嘉农产品“出海”拓市场
经济12-12
-

十几岁孩子腰椎间盘突出 “腰不好”越来越年轻化
社会12-12
-

郑思维迎来国际赛场“最后一舞”
科教文体1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