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普宅标准调整 20日前审税未办结也享新政"优惠"
东方网11月19日消息:自11月20日起,本市将调整普通住房标准。随着新标准的具体内容出炉,这将会使“上万套”之前部分总价“虚高”的房源可以纳入普通商品住宅的行列,而受惠面积也将是超过百万平方的一个体量。一些签了购房合同但尚未交税的业主最关心的就是自己是否有资格搭上新标准“头班车”。记者从市税务热线12366和部分房产交易中心了解到,本市普通住房新标准的实施以缴税时间为准,包括20日前审税未办结的购房者也可享此“优惠”。
据同策咨询研究部数据显示,调整之后上海市将会有13083套房屋被重新认定为普通住房,总计面积达到124.38万平方米。与目前执行的标准相比,购买“新普通住房”的购房者将有望享受税负成本降低的实惠。然而,记者注意到,随着新标准的出炉,一些已签订购房合同但尚未交税的业主却有点担忧。“处在新旧标准交接过程中的房产交易,在交税时是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还是以具体缴税日期为准?如果是前者的话,岂不是就算是买了普通房且在11月20日以后交税,也无法按新标准享受税费优惠了吗?”市民刘先生认为,如果可以搭上新标准“头班车”,将可省下二三十万元税费。
记者致电12366上海税务热线了解到,本市普通住房新标准的实施以缴税时间为准,即只要业主是在11月20日后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缴税的,一律按新标准来认定需要缴纳的税费,包括20日前审税没有办结的购房者也可享受新标准。这一说法也得到了多区房产交易中心办税窗口工作人员的确认。不过,也有部分市民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出台更具体的操作细则,确保新旧标准在交替阶段不影响房产交易操作。
小编算账:
按照目前的税收政策,如果认定为购买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家庭唯一住房),仅需缴纳1%的契税;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家庭唯一住房),仅需缴纳1.5%契税,如果非普通住宅则需缴纳3%的契税。
以内环一套面积100平方米价值400万元的房产举例说,按照过去的标准,这套满5年不承诺惟一的住房属于非普通住宅,卖方需缴纳营业税15万元左右(出售价减去购入价×5.65%),需要缴纳2%个人所得税8万元,买方需要缴纳3%营业税12万元。调整之后,该房属于普通住宅,卖方营业税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为1%4万元,买方(首套)需要缴纳1.5%营业税6万元。调整前后相差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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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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