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相应调整部分公积金贷款政策
日前,笔者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自“杭八条”出台后,作为统一使用杭州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的试点单位,我市公积金贷款政策也相应作出了调整。
首套贷款结清二套可执行首套政策
据了解,放宽首套房认定标准,是此次政策调整的一大重要内容。根据此前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首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在贷款结清的前提下可申请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60%,执行1.1倍利率。
政策调整后规定:职工家庭名下无房,或名下有1套住房并结清相应住房贷款的,执行首套公积金贷款政策,首付比率不低于30%,贷款利率按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职工家庭名下有1套住房,相应商业贷款未结清的,首付比率不低于60%,贷款利率按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1.1倍执行;职工家庭名下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或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予发放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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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缴存职工购房也可申请公积金
支持异地缴存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是此次政策调整的又一大重要内容。新政规定: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临安户籍职工,视同本地缴存职工,执行我市公积金贷款政策。在临安市购买首套和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可持缴存所在地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公积金存贷证明和缴存所在地房管部门出具的借款人家庭房产查档证明,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在过去,临安公积金只在大杭州范围内实行“同城通贷”,而政策调整后,公积金贷款打破了地域限制,使在大杭州范围外正常足额缴存公积金的临安户籍职工也能享受到低利率的公积金贷款,惠及得范围更广了,惠及得家庭也更多了。
关于新老政策的衔接
今年以来,我市公积金贷款放款由于资金原因出现一定排队等候现象。截至目前,尚有部分二套改善型需求贷款处于已受理未发放的状态,针对这部分贷款,市公积金中心表示,可按新政策执行。只要借款人对贷款适用认房认贷政策提出异议并要求作出调整,中心都将对照现有政策进行重新审查确定适用贷款利率,符合条件的,可办理有关变更手续。陈利生周阳束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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