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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消防安全整治 房东拒不整改行为过激一律拘留

温州网–温州都市报 2014-11-23 09:11:28

  温州网讯 今年11月份以来,我市连续发生多起影响较大的火灾事故,火灾起数呈明显上升趋势,消防安全形势严峻。日前,市政府办公室通报了这几起火灾,并要求加大出租房、劳动密集型企业等消防安全整治,要求10人以上居住出租房未达标一律查封,企业存在违法违章建筑的一律拆除。

  据通报,11月12日凌晨,瑞安市飞云街道少埠村上少路浙江华铭带业有限公司厂房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1800平方米;11月12日清晨,瑞安市仙降街道台头工业区八啦八啦鞋业、瑞琪鞋业等厂房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5000平方米;11月18日晚,瑞安市塘下镇陈宅旺路101号民房发生火灾,致3人死亡,1人受伤。

  通报中称,对这些火灾事故分析后,发现我市还存在着一些消防工作的薄弱环节。通天房、老旧民房量大面广,建筑本身耐火等级低,防火分隔不到位,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现象较普遍,存在先天性火灾隐患。一些厂房附近市政消火栓严重缺失,天然水源内存在大量淤泥,未设置取水码头,导致消防车无法取水灭火。出租房整治与消防安全管理方面,还存在着一些管理不到位情况,一些群众面对火灾,不会防、不会救、不会逃。

  经了解,今冬明春期间,人流物流急剧增加,用火用电用气量加大,致灾因素增多,消防安全压力不断加大。为此,我市将在居住出租房、劳动密集型企业等方面加强重点整治。

  居住出租房整治

  1、10人以上居住出租房未达到10项消防安全整治标准而擅自出租的,一律予以查封、不得出租;

  2、居住出租房存在违法违章搭建的,一律予以拆除;

  3、通天房式居住出租房木楼梯未整改到位的,一律查封,不得出租;

  4、居住出租房房东拒不整改火灾隐患、行为过激的,一律予以拘留;

  5、居住出租房存在生产经营合用现象,未采取物理分隔等防火措施的,一律予以关停。

  劳动密集型企业整治

  1、企业存在违法违章建筑的,要一律予以拆除;

  2、100人以上生产规模的企业要配备机动手抬消防泵;

  3、企业自身及周边不具备消防水源、消防车无法通行,难以满足灭火救援基本要求的,要予以查封、关停。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李思思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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