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妇联、联合国驻华系统呼吁更多人自觉参与反家暴
“让更多的人接受到看得懂、听得进的反家庭暴力信息,让更多的人自觉参与反家庭暴力的社会行动。”24日下午,在纪念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来临之际,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谭琳在全国妇联、联合国驻华系统共同主办的“反家庭暴力媒体对话会”上,向全国媒体发出呼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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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的会议在北京举行,联合国驻华协调员诺德厚、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华副代表苏天明出席会议并致辞。与会嘉宾以及国内法学、社会学、心理学、公共卫生等领域的特邀专家和40余家媒体的记者共同观看了《中国反家暴纪事》等专题片,专家与媒体记者就反对家庭暴力问题和有关工作进行了交流讨论。与会者还共同向社会发出了“反对家庭暴力——我们的共同责任”的倡议。
谭琳表示,针对妇女、儿童、老人的暴力行为是国际社会面临的共同挑战,反对以家庭暴力为主要形式的针对弱势者的暴力行为也是国际社会的共同责任。
在介绍我国在反对家庭暴力方面取得的成效时,谭琳说,在29个省区市已有反对家庭暴力的法规、条例及决定的基础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反家庭暴力法列入本届立法规划,目前有关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取得了积极进展。她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战略部署,指出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依法保障公民权利,完善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为进一步推动反家暴立法提供了难得机遇。
根据联合国有关统计,迄今,全球已有125个国家拥有把多种家庭暴力形式定为刑事罪行的法律。
诺德厚表示,家庭中的暴力行为不仅伤害每一位家庭成员,也给社区和社会带来了极为负面的影响。“如各方能够共同努力,打破陈旧观念、消除性别歧视、帮助家庭更好地应对日常压力,并建立完善的法律和保护体系,相信这一问题终将得到解决。”他说。
谭琳希望媒体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宣传宪法及相关法律等,让更多人了解到家庭暴力不是指一般的家庭生活矛盾,而是指给家庭成员造成身心伤害的违法行为。
“家庭暴力不是家庭隐私,而是社会问题。”谭琳说,“反对家庭暴力人人有责,媒体具有更加重要的责任,要充分发挥各类传播交流平台的作用,让更多的人接受到看得懂、听得进的反家庭暴力信息,让更多的人自觉参与反家庭暴力的社会行动。”
联合国大会于1999年通过决议,将每年11月25日定为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记者华春雨)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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