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复旦投毒案林森浩新道歉信 实为首封信手写原件
昨日,有媒体曝出“复旦投毒案”当事人林森浩亲笔书写道歉信,向黄洋父母寻求原谅。据了解,此道歉信实为今年3月14日道歉信的原件。黄洋父亲表示,不会原谅。
昨日下午,记者告知黄洋父亲,有媒体曝称林森浩手写了一封道歉信,黄洋父亲表示没见到这封信,手中只有今年3月份由法院转交的一封由电脑打印的信,“我们全家是不会原谅的。”
昨晚10时20分,记者经再次核实了解到,这封所谓的由林森浩亲笔书写的道歉信,实际上是林森浩在狱中写于今年3月14日的道歉信原件。据负责该案二审的唐志坚律师介绍,今年3月份,他和律师斯伟江去会见林森浩,林森浩手写了一封道歉信,因为写的字太小,字迹不好,所以就找电脑重新打印了一份,由林森浩亲笔签署了名字后,通过法院进行邮寄。其亲笔书写的这一封道歉信,则希望通过代理律师转交给黄洋父母。
据了解,此前为了给儿子赎罪,今年清明节前夕林森浩的父亲第二次赶往黄洋老家四川自贡,但最终仍未见到黄洋父母。
相关
复旦投毒案8日二审开庭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于1日表示,复旦投毒案初定于12月8日二审开庭审理,法院将依照法律规定,公告最终开庭时间。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月18日对此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林森浩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林森浩为泄愤采用投放毒物的方法故意杀人,致被害人黄洋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惩处。判决书中写道:“被告人林森浩因琐事而采用投毒方法故意杀人,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林森浩到案后虽能如实供述罪行,尚不足以从轻处罚。辩护人建议对林森浩从轻处罚的意见,亦不予采纳。”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林森浩委托辩护律师提起上诉。
2013年4月1日,复旦大学枫林校区2010级硕士研究生黄洋饮用寝室饮水机中的水后出现中毒症状,后经医院救治无效于2013年4月16日去世。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相关新闻
为你推荐
-

市委工作务虚会召开
要闻12-12
-

温州市第十四次妇女代表大会开幕
要闻12-12
-

11月份,温州CPI同比下降0.3%
经济12-12
-

温州理工学院附属三所学校正式揭牌
科教文体12-12
-

北麂山灯塔实行值守志愿服务满十年 守出“心灵的宁静”
社会12-12
-

吃的玩的赏的陆续开张 洞头东沙不夜港旅游业态再“扩圈”
社会12-12
-

全景沉浸式探索戏曲观演新样式 温越版《封神》邀你“入局”
科教文体12-12
-

永嘉农产品“出海”拓市场
经济12-12
-

十几岁孩子腰椎间盘突出 “腰不好”越来越年轻化
社会12-12
-

郑思维迎来国际赛场“最后一舞”
科教文体1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