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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一女子贪便宜购赃车 十分钟后被警方设卡查获

温州网 2014-12-02 10:11:35

  温州网讯 不堪每天往返奔波数小时,女子贪心购了贼赃,遇上路面检查设卡,十分钟后即被查获,结果车物归原主,而她则进了班房。据悉,这是苍南警方开展路面设卡检查统一行动后查获的首例被盗电动车。

  11月30日中午,苍南警方在对未上牌电动车进行设卡核查时发现,发现一名骑着未上牌电动车的女子神色慌张。民警经盘问,对方吞吞吐吐,始终不能说明自己所开电动车的来历,且细心的民警发现该车有已上牌的痕迹。

  这些反常现象引起了民警的高度重视,随即将她带回派出所进行审查。同时,经“以卡管车”系统比对发现,确定该车为近日在灵溪某超市附近被盗的车辆,民警随即通过车辆登记系统联系到失主王女士。

  在派出所内,冯某(28岁,贵州人)交代了交代其购买赃车的违法事实。据冯某交代,她家住宜山镇,上班的地方则是在望里镇上一家棉纺厂。为了省钱,她每天步行上下班,单程需花费近一个小时。当天中午,她在上班途中遇到一名男子向其推销一辆崭新的电动车,且售价仅为1000元。她明知这车有问题,但奈何十分心动,遂以800元成交,没料刚买未到十分钟即被查获。

  现,冯某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行为被苍南警方处以行政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要自觉抵制购买被盗车辆行为,坚决做到不在非法交易场所和销售单位购买车辆,不购买、不收购证件手续不全、没有合法证明和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车辆,并通过“110”举报电话踊跃举报各类盗窃、非法销售电动自行车的违法犯罪线索。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林振将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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