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停车位权属将分类确权 配套停车位拟业主共有
深圳特区报
2014-12-02 14:16:59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徐强)由市规划国土委草拟的《深圳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停车位建设及处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昨起正式公布,并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未来新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停车位权属将采取分类确权的办法,一类为配套停车位,约定为业主共有,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不得转让;另一类是增设车位,约定为开发企业所有,可按个销售转让,并有专门的停车位产权证,但只能出售出租给本项目的业主。
在昨天市规划国土委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该委新闻发布人强调,目前此次《管理办法》只是征求意见阶段,征求意见时间为一个月,期间会听取社会各方意见,待完善后再报市政府审批。
|
|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相关新闻
为你推荐
-

市委工作务虚会召开
要闻12-12
-

温州市第十四次妇女代表大会开幕
要闻12-12
-

11月份,温州CPI同比下降0.3%
经济12-12
-

温州理工学院附属三所学校正式揭牌
科教文体12-12
-

北麂山灯塔实行值守志愿服务满十年 守出“心灵的宁静”
社会12-12
-

吃的玩的赏的陆续开张 洞头东沙不夜港旅游业态再“扩圈”
社会12-12
-

全景沉浸式探索戏曲观演新样式 温越版《封神》邀你“入局”
科教文体12-12
-

永嘉农产品“出海”拓市场
经济12-12
-

十几岁孩子腰椎间盘突出 “腰不好”越来越年轻化
社会12-12
-

郑思维迎来国际赛场“最后一舞”
科教文体1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