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机构不能碰钱 投资人如何分辨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作者: 2014-12-03 10: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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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底将至,P2P跑路潮再度来袭。今年10月共有38家平台出现跑路、提现困难等问题,刷新了去年11月创下的最高纪录。P2P行业自发展以来备受关注,其优点在于年复合收益高,且操作简单,而缺点在于目前还没有出台相应有效的监管手段。

  近日,“追债人”小玲(化名)在温州与建德之间往返数次,希望能够通过法律以及追访的渠道讨回本金。小玲自今年3月在“金升贷”注册至今,陆续在平台投入超73万元资金,虽然在账户平台上显示,其累计收益近4万元,但9月底“金升贷”平台出事后,连本带息踪影全无。9月26日,P2P平台“金升贷”发布公告,称已无力偿还本金和利息,700多位投资人的近4000万元资金踪迹全无。

  事后,“金升贷”被疑似为自融平台。所谓自融平台,主要是指P2P平台资金没有流向真实借款人,而是平台本身或股东借款自用,用于平台、股东的自有企业或偿还债务等。这其中就涉及到P2P平台中间账户资金的托管问题。正是由于类似“金升贷”这样的平台没有第三方资金托管,以至于监管出现漏洞,造成投资人的利益损失。 P2P机构被强调不能碰钱

  所谓资金托管的含义就是资金流运行在第三方托管公司,而不经过平台的银行账户。从而避免平台因为经营不善导致挪用交易资金而给交易双方带来风险。但值得注意的是,资金托管绝不等同于监管,P2P行业的监管方应是相关政府机构,而P2P平台的资金托付方是提供操作的支付平台,就目前很多平台的资金托管而言,很多采取直接从支付平台支取的方式,资金并不是真正托管在支付平台,这就形成了“资金池”的风险漏洞。

  在2014中国互联网金融创新与发展论坛上,中国银监会创新监管部主任王岩岫对P2P行业提出了10条监管原则,其中明确提出P2P机构不能碰钱,应坚持实名制原则,明确资金流向,投资人资金应进行第三方托管,不能以存管代替托管。

  随着互联网金融监管原则的轮廓越来越清晰,“P2P资金需要由第三方托管”已成业内共识。从目前P2P实现资金第三方托管的方式来看,主要分为银行托管和第三方支付机构托管。

  积木盒子联合创始人魏伟在某自媒体上对P2P平台的资金托管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网贷平台作为交易的撮合方应该把资金流也管起来。但现在网贷暂时还是非监管行业,从业者良莠不齐。为避免瓜田李下,合规的P2P平台还是应该放弃对资金池的控制,请第三方机构比如支付公司来管控资金流,从而避免道德风险和监管风险。投资人应谨慎投身P2P网贷理财

  在有第三方资金托管参与的过程中,正常的资金流转应是投资者和借款人分别在第三方支付开通自己的账户,整个过程投资者都能看到自己资金的准确去向,同时平台也在第三方支付开通了商户号,但只能做资金解冻和退款两种操作,而不能执行转账与提现操作。满标后,资金即会从投资者的账户进入借款人的账户,流标后投标资金会直接退回到投资者的账户。

  而对于投资者来说,进入P2P网贷理财,安全是第一位的,要尽量降低投资风险,现在大部分平台在宣传中都宣称采取了资金托管。

  首先要能够区分资金池和资金托管。资金池模式中投资者的资金会先流入网贷平台的银行账户,网贷平台可以动用这部分资金。而资金托管模式中客户的资金在支付平台直接操作,不经过网贷平台,网贷平台不能动用客户的资金,将资金的控制权交给客户和支付平台。

  对于有一定投资理财基础的投资者来说,业内人士魏伟认为,投资者判断一个平台是否触碰了资金并不难,要看资金流动是否先于信息流动。首先,一些平台先募集资金,然后去匹配项目,这是明显的建资金池行为。其次,在有些平台上投资,虽然有明确的投资项目,但他们使用的第三方支付是纯粹的通道功能,资金通过第三方支付先进入平台的银行账户,然后平台宣称会放款给借款人,但平台收款时资金进入有先有后,必须要等待资金募集齐才会放款,在这期间资金全部沉淀在平台账户中,这也是标准的资金池行为。参照近期央行的态度,所有建立资金池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其次要能够识别P2P平台是否使用了第三方资金托管。简单来说,最直接的办法是投资者本人亲自在该网贷平台注册账号,通常真的有资金托管的平台,会在注册时提示投资人注册第三方资金托管平台的独立账户,并能够跳跃到该托管平台的独立页面,并进行安全校验。这是最直观简单的办法。在完成注册后,投资者可以从查询余额、投标划款等方面看是否需要独立密码以及亲自确认后方可实行。通常如果客户的提现申请需要平台审批,那么说明客户的资金不是独立监管的。

本文转自:温州网

N编辑: 温网编辑|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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