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宪法日:让宪法从文本走入生活、融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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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在四川省华蓥市高兴镇的集市上,参加“宪法宣传赶场”活动的青年志愿者向赶场的群众宣讲宪法知识。 12月4日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各地举行多种活动宣讲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新华社发(邱海鹰摄)
新华网北京12月2日电(记者杨春雪齐健)在中国西南部贵州省台江县,苗族姑娘张玲打算参加省里举办的少数民族法治山歌比赛,庆祝第一个国家宪法日。
“法制宣传进苗寨,苗家人民齐奋进,法律法规作保障,家家户户百业兴。宪法确保公民权,当家作主掌权利,依法治国社会稳,民富国强奔小康……”
这是台江县参赛曲目《法制山歌进苗寨》的歌词,作为演唱者之一的张玲介绍,这首歌根据苗族古歌旋律而创作,描写了以宪法为基础的各项法律宣传进入苗寨后,苗家人民生活发生的巨大变化。
“过去,两个村寨的村民经常会为争一棵树、一块地打起来。了解宪法后,人们学会用法律保护个人财产,”她说。
张玲是台江县民族中学的一名音乐教师。“台江县参赛的表演队伍多达60人,歌曲融入了苗族山歌演唱、说唱、苗族舞蹈、木鼓、芦笙等艺术形式,更贴近民生。”张玲说。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法律界由来已久的呼声,”中国政法大学宪法学教授廉希圣说,“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而要做到依宪治国首先要让人民懂得什么是宪法,国家宪法日正好是契机。”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林来梵说,很多人对宪法的认识仅仅是文本的理解“国家根本大法”,设立国家宪法日正是让宪法从文本走入生活、融入社会,成为人民手中的法宝。
各地司法部门将举办多种活动迎接国家宪法日。北京朝阳法院推出“骗局面面观”系列访谈,特邀刑事法官讲述真实案例,教人们如何识破骗局。舟山市定海区司法局在“新浪微博”上发起“参加网络普法有奖知识竞赛赢取50元话费”的活动。
全国多地法院还将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北京东城法院新闻办公室主任姜在斌说,截止到12月1日已有70多人报名“公众开放日”,我们将在宪法日当天领他们参观法院,观看法治微电影,参加新任法官向宪法宣誓仪式,与法官交流互动。
“拉近宪法和老百姓的距离,一方面要通过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普法形式,”廉希圣说,“另一方面,要把宪法教育纳入国民教育的全过程。”
教育部此前规定,中小学要组织开展宪法晨读活动,还鼓励将宪法知识纳入中考的测试范围。
12月1日清晨的升旗仪式对山东省青岛第三十一中学的学生来说多了一项特别的内容--教授“思想品德”的老师许珂明在仪式上讲授了宪法知识。
“很多中学生都觉得宪法是国家层面的,离自己生活很远,”许珂明说,“其实,宪法和他们息息相关,比如,他们正在接受的初等义务教育就是宪法规定的。”
“学校将在宪法日纪念周组织主题班会、法律讲堂等活动,”该校校长杨天世说,“法治教育不是灌输知识而是培育法治理念,要通过生动的案例、互动问答的方式启发学生对宪法的兴趣。”
不仅要让宪法走进歌曲、走进学校、走进生活,更重要的是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激活宪法的功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廉希圣说。
林来梵说,设立国家宪法日与其说是制度建设,不如说是文化建设。让人民充分相信宪法、主动运用宪法,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最终社会将形成一种宪法文化。
本文转自:温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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