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车侧翻致2死2伤 松江警方以"重大责任事故罪"依法追究
【新民网·独家报道】今年7月27日,松江区发生一起渣土运输车侧翻致2人死亡、2人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12月4日,新民晚报新民网记者从市交警总队获悉,事故发生后,松江警方在依法处理肇事驾驶人的基础上,进一步针对事故中暴露出肇事渣土车辆所属企业未履行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的情况,对企业负责人及有关人员以“重大责任事故罪”立案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民晚报新民网曾报道,2014年7月27日11时33分许,孙良夏(男,51岁,安徽寿县籍)驾驶牌号“沪BG7829”重型自卸货车(所有人:上海百升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升公司”)运载渣土通过松江区文翔路/东盛港路路口时发生侧翻,所载渣土倾倒于牌号“沪CES497”轿车上,造成牌号“沪CES497”轿车内2人死亡、1人受伤以及渣土车驾驶人受伤。经交警部门调查取证确定:事发时,肇事渣土车系严重超载且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
事故发生后,在公安部门依法对肇事渣土车驾驶人追究法律责任的同时,松江区成立了由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公安、安监、绿化、建交委、交通局、监察局、总工会负责人为成员的联合调查组,并邀请区人民检察院参加,开展调查处理工作。经细致调查,调查组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同时,通过对出土地块开发商、承建单位、运输企业的企业资质、从业资质、渣土处置许可、合同订立、现场监管、车辆GPS动态监管、车辆及驾驶人管理等方面调查取证后确认:肇事渣土车所属“百升公司”在明知涉及地块未办理渣土处置证情况下,仍然安排不在合同约定使用车辆清单范围内的车辆违规装载,默许车辆超量装载并上路运输;出土工地现场管理调度员在明知涉及地块未办理渣土处置证情况下,仍然安排车辆进入施工现场违规作业,并雇佣个体挖掘机进行超量装载。此外,还查明,“百升公司”所属有关车辆因超载违法行为多次被公安交警部门查处,但一直未有效整改,公司在开展渣土运输业务中存在违规操作、怠于履职、疏于监管,甚至默许放任违规超载等情况。
在全面调查基础上,松江警方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对肇事渣土车所属企业“百升公司”法人、出土工地现场管理调度员予以立案侦查,并对其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此外,松江区安监局也将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对该起事故肇事渣土车作业涉及的工程建设方、总包方、承运方(包括名义承运单位、实际承运单位)相关单位及其责任人分别处以罚款处罚。(新民晚报新民网记者胡彦珣通讯员孙国富李辉)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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