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被征地农民将获养老保险补偿
人民日报
2014-12-11 11:25:27
本报武汉12月10日电(记者付文)10日,湖北省政府发布意见,自2015年1月1日起,将按照“谁征地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养老保险补偿机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被征地农民一次性养老保险补偿。
|
|
根据要求,补偿标准不低于被征地农民所在市州上年度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3倍。其中,60周岁(含)以上人员享受全额补偿,60周岁以下人员年龄每降低1岁,补偿金额递减1%。
湖北省人社厅厅长翟天山表示,补偿资金列入征地成本,由当地政府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中优先安排,不得减免。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相关新闻
为你推荐
-

市委工作务虚会召开
要闻12-12
-

温州市第十四次妇女代表大会开幕
要闻12-12
-

11月份,温州CPI同比下降0.3%
经济12-12
-

温州理工学院附属三所学校正式揭牌
科教文体12-12
-

北麂山灯塔实行值守志愿服务满十年 守出“心灵的宁静”
社会12-12
-

吃的玩的赏的陆续开张 洞头东沙不夜港旅游业态再“扩圈”
社会12-12
-

全景沉浸式探索戏曲观演新样式 温越版《封神》邀你“入局”
科教文体12-12
-

永嘉农产品“出海”拓市场
经济12-12
-

十几岁孩子腰椎间盘突出 “腰不好”越来越年轻化
社会12-12
-

郑思维迎来国际赛场“最后一舞”
科教文体1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