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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公司联手律所骗风险评估费

北京晨报 2014-12-12 10:30:18

  昨天,东城检察院发布,该院今年以来批准逮捕投资公司与评估机构合谋诈骗融资企业案件5件、13人,分析案件发现,骗子竟拉正规律师事务所或会计事务所“合伙”作案,不少中小企业上当受骗。

  案例1

  职员根本不懂金融

  检察官介绍其中一典型案例,该公司日常运营极不规范,“公司不与职员签订劳动合同,也不给他们缴‘五险一金’,职员根本没有金融专业背景和知识,工资以现金形式发放”,陈某、唐某、李某等人在宋某(在逃)等人的组织领导下,于2011年8月至2012年6月间,在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以“瑞士AD福特思资产管理股份公司北京代表处”的名义,与被害人签订融资借款合同骗取被害人财物,共诈骗人民币300余万元。

  实际上,北京银监局证实,“瑞士AD”公司及其代表处无金融业务许可。

  揭秘:检察官发现诈骗公司主要迷惑中小企业,并会对自己进行精心“包装”。“瑞士AD公司”对外宣称外资独资企业,在王府井租用高档办公楼,要求员工全穿高档西装、戴名表,就连名片都是中英文对照。

  案例2

  律所评估套调查费

  而在另一案例中,徐女士为支持丈夫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联系上华厦财富(北京)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总经理董某称,可以为其融资1.5亿,但必须先由律师事务所对企业进行风险评估。徐女士与董某指定的某律所签订一份20万的《融资调查委托协议》,并交1万元定金。该律所如约出具了投资风险评估报告。

  董某拿到评估报告后,称资料不完善,让徐女士完善材料,又多次致电催她支付评估费的19万余款。徐女士将材料完善后,董某又称如在规定日期前无法备全材料,则视为自动放弃融资项目。因此,徐女士的20万元评估费就这样打了水漂。

  目前,董某和该律所的实际负责人吕某等9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批捕。

  揭秘:检察官表示,由于这些被骗企业没有将财物直接交给诈骗公司,不会想到是诈骗公司与律所联合设计的陷阱。又加上大多数人对律师事务所、评估公司等较为信任,很少会意识到被其蒙骗。另外,有些人公司因在外地且受骗金额不大等原因放弃报警。

  -普法贴

  不用评估报告

  检察官介绍,中小企业被骗,大多因为对法律的无知。其实,融资过程中,评估报告并不是投资环节的必要条件,法律也没有规定,个人或私营企业进行融资必须由律师事务所出具调查报告,也没有规定必须由提供资金的单位指定律所进行法律调查或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但很多企业并不知这一点。

  晨报记者岳亦雷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温网编辑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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