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中国放宽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申请经营人民币业务条件

中国放宽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申请经营人民币业务条件

中国新闻网 2014-12-20 15:30:15

  中新网12月20日电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近日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的决定》。

  在放宽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申请经营人民币业务的条件方面,《决定》将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在中国境内的开业年限要求由3年以上改为1年以上,不再要求提出申请前2年连续盈利,并规定外国银行的1家分行已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该外国银行的其他分行申请经营人民币业务不受开业时间的限制。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温网编辑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疫情防控一刻不得松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