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稳步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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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我承包了1500亩地,今年已经扩大到3100多亩。”在老家河北沧州献县八章村创办农场的农民赵俊太说,承包前村民大多只种植一季玉米,现在自己一年两季种玉米和小麦,玉米亩产量也从不到1000斤提高到1300斤。
“90后”赵俊太曾在石家庄一家工厂工作过,谈到回乡创业的原因,他说,村里人很多都外出打工去了,土地撂荒了不少,觉得不利用起来很可惜,加上这些年国家对农业扶持的力度很大,于是就辞职回来了。
在稳妥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的中国,赵俊太的例子并不鲜见。据农业部统计,截至2014年6月底,中国家庭承包经营耕地流转面积已达3.8亿亩,占家庭承包耕地总面积的28.8%,比2008年底提高了20个百分点。
最近一段时间,中国的相关政策力度明显加大,特别是11月下旬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被认为是农村土地集体经营制度的又一次重要突破。
本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完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政策,搞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健全公开规范的土地流转市场。23日闭幕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也指出,要引导和规范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长期以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中国农村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自1980年代初期推行以来,“包产到户”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广大农民获得了充分的经营自主权,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
然而根据第二次中国农业普查的数据计算,目前平均每个农业生产经营户只能经营9.1亩耕地,每个农业从业人员只能经营5.2亩耕地,如果扣除物资成本后每亩耕地一年的净收益按500元计算,一个农业从业人员一年的纯收入只有2500元,不如在外打工一个月的收入。
“中国人多地少,户均耕地规模小,劳动生产率水平较低,随着农民非农就业收入不断提高,从事农业的意愿会不断下降。”南京农业大学教授周应恒表示,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赵俊太所在的河北沧县八章村,村支书刘国立向记者介绍,“全村有4900亩土地,赵俊太就承包了一大半,村里很支持这个做法。”由于这儿工厂较多,村民大多务工,“有人承包,土地不会抛荒,粮食也增产了,村民们还能收一些租金,今年一亩地估计有700元”。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要积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这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也是农民群众的自觉选择。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方式多种多样,要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基层和群众首创精神,允许“探索、探索、再探索”。
安徽省当涂县姑孰镇灵墟村地处丘陵地带,全村耕地约2000亩,目前已有20%的土地进行了流转。村民徐德义一家把11亩地都流转出去了。他说,现在地流转出去了,每年可以拿到五六千元流转费。老人跟我们一起出来,帮着看看孩子。不仅在外打工的生活成本下降了,还可以照顾到老人,真的挺好。
灵墟村村委会主任唐成保认为,土地流转大户规模种植有利于实现农业机械化,提高农业快速适应市场的能力,应该大力推广。目前流转在农村仍以自发、协商为主,迫切需要建立起规范的流转制度,在农村搭建平台,促进流转有序推广。
针对土地经营权流转出现的问题,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也指出,坚持以粮食和农业为主,避免“非粮化”,坚决禁止耕地“非农化”。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郑风田表示,在当前土地流转过程中要保护农民的承包权,土地是否流转、价格如何确定、形式如何选择,应由承包户自主决定。同时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保护基本农田。
“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对现代农业的规模经营意义重大,但必须以土地用途管制为前提条件。在流转过程中一定要尊重农民的土地权益,不能改变土地的用途。只有这样,土地流转才能健康发展。”郑风田说。(采写:周文其、高博、蔡敏、郭鑫)
本文转自:温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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