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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瑶维权案宣判 于正不服判决将上诉

中国新闻网 2014-12-25 15:55:38

  今日下午,琼瑶起诉于正等侵害著作权案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称北京三中院)开庭宣判。判定湖南经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立即停止《宫》的复制、发行和传播,于正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五被告共计赔偿500万元。随后,于正工作室发出声明,表示不服判决,将依法提起上诉。

  声明全文:

  2014年12月25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宣读了陈喆(笔名琼瑶)诉余征(笔名于正)等四家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案件的一审判决书,于征(原文如此——编者注)与四家公司的合理诉求没有得到法院支持,我们对此表示遗憾。我们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当,因此,我们将依法提起上诉,维护合法权益,并期待法律公平公正的裁决。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鲍苗苗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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