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后 乐清市区6个停车场和4条道路将陆续收费
温州网讯 元旦后,乐清市区部分道路停车位和停车场要停车收费了。昨天,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首批开始收费的是南大街停车场、建虹路停车场、建设东路停车场、晨沐广场地下停车场。
2013年10月,我市部署治理交通拥堵工作,着手研究机动车停放服务管理工作的有关事宜。随后,相关部门召开停车收费管理讨论会,确定了停车收费的范围、停车收费的类别、时间段的划分、区域的分类等。今年初,在征求相关部门和镇街意见的基础上,通过网络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还召开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代表以及相关部门和镇街代表参加的停车服务收费管理论证会,随后出台《规范乐清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通知》。
近日,有关部门联合正式发布了停车收费范围和标准。记者从乐清市市政工程管理所了解到,收费按照车型大小、停放时间计费,实行一、二类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详见上表)。南大街停车场、人民路停车场、南门桥停车场、建虹路停车场、建设东路停车场、晨沐广场地下停车场等6个公共停车场及清远路、建设东路、建设中路、建虹路等4条道路停车收费类别确定为一类,按一类收费标准执行。
“出台停车收费的规定,主要是为了缓解交通拥堵,让停车场、道路的停车位能有效周转起来。”市政工程管理所有关人员介绍,市区停车场的停车位有限,但一些二手车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更有甚者将其变成私人停车位,通过收费,让停车位充分利用起来,缓解路面乱停车现象。另外,一些停车场内也有占道停车现象,造成堵车或刮擦情况较多,收费后停车场的管理也会跟上来。
据介绍,清远路有140个、建设中路50个、建设东路70个、建虹路40个停车位纳入收费。目前,这些路段正在进行地埋系统招投标,接下来安装好即开始收费。6个停车场中,4个先启动收费,人民路停车场和南门桥停车场待门禁设施安装好后开始收费。
有关人员说,全市机动车停放服务经营场所应当实行明码标价,在服务场所及缴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收费标准、收费依据、车型分类、计费时段、免费停放时间、服务承诺、投诉举报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机动车驶离停车场所或者收取停车费时,机动车停车场所经营服务者应当明确告知车主停车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及有效停车时间,收费时使用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经营服务票据。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相关新闻
为你推荐
-

市委工作务虚会召开
要闻12-12
-

温州市第十四次妇女代表大会开幕
要闻12-12
-

11月份,温州CPI同比下降0.3%
经济12-12
-

温州理工学院附属三所学校正式揭牌
科教文体12-12
-

北麂山灯塔实行值守志愿服务满十年 守出“心灵的宁静”
社会12-12
-

吃的玩的赏的陆续开张 洞头东沙不夜港旅游业态再“扩圈”
社会12-12
-

全景沉浸式探索戏曲观演新样式 温越版《封神》邀你“入局”
科教文体12-12
-

永嘉农产品“出海”拓市场
经济12-12
-

十几岁孩子腰椎间盘突出 “腰不好”越来越年轻化
社会12-12
-

郑思维迎来国际赛场“最后一舞”
科教文体1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