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房产税应于31日前缴纳 沪今年网络缴税人数翻番
东方网
2014-12-30 20:29:04
东方网12月30日消息:距离2015年还有最后一天,上海市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再次向未缴纳房产税的纳税人发出最后提示,根据上海市地税局此前发布的《关于缴纳2014年度个人住房房产税有关事项的提示》中,纳税人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缴纳当年度应纳税款,逾期缴纳将加收滞纳金并纳入联合征信体系管理。
据统计,2014年通过网络平台进行房产税查缴的纳税人较2013年翻了一番。作为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唯一指定网上缴纳平台——付费通网站近日交易量显著上升,逐渐成为上海市民的新缴税渠道。纳税人不仅可以在付费通网站轻松查缴2014年度个人房产税税额,同时也可缴纳2013年以前逾期的房产税滞纳金。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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