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素材:龙港镇列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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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9日,国家发改委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文件《关于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的通知》(发改规划〔2014〕年2960号),龙港被正式列入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成为全国首个开展新型设市模式探索的镇级试点。
一、龙港镇基本情况
龙港地处浙江省东南部,位于浙江八大水系之一鳌江入海口南岸。龙港建镇于1984年,建镇之初依靠户籍改革、土地有偿使用、发展民营经济三大改革举措,从经济制度上解决了城镇化中人口集聚、城镇建设和经济发展问题,建设成为了中国第一农民城。从五个小渔村起步,经三次行政区划调整和城镇扩张,形成了17个社区、171个行政村、22个居民区,辖区面积172平方公里,户籍人口36.2万、常住人口43.7万,其中建成区面积19平方公里,常住人口24.9万,人口集聚率达到56.9%的城镇规模。2013年,全镇实现生产总值185.6亿元,工业总产值337.5亿元,财政收入18.8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950元。随着经济总量扩大和城镇规模扩张,先后五次推行以强镇扩权、提升服务功能为主要内容的行政体制改革,提出了产业化与城市化良性互动发展的新思路,有效适应城镇发展和管理要求。先后被列为温州市和浙江省的经济强镇,浙江省小城市培育试点镇,全国小城镇建设示范镇,全国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镇,联合国可持续发展试点镇。
2014年6月,国家发改委等11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规划〔2014〕1229号)要求各省选择符合条件的不同层级市、镇作为试点。龙港镇作为“中国第一农民城”、浙江省首批小城市培育试点镇,在多年的城镇化进程中积累了丰富经验,具有良好的申报试点基础。为此,龙港镇以“建立行政管理创新和行政成本降低的设市模式”为主要任务,积极编制《申报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2014年8月,苍南县委县政府向浙江省政府提报了《关于要求将苍南县龙港镇申报全国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的请示》,浙江省政府对申报方案进行了充分研究评估后报国家层面确定。近日,《试点方案》获国务院同意,并由国家十一部委联合印发。
二、龙港申报工作情况
1、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2013年12月12日,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召开,对新型城镇化进行了政策定调,并确定要在各省(区、市)选择3-5个建制镇开展全国新型城镇化试点。获悉消息后,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认为龙港镇作为“中国第一农民城”、浙江省首批小城市培育试点镇,在多年的城镇化进程中积累了很多经验,具有良好的申报试点基础,要求龙港提前谋划开始申报准备工作。同时,县里把这项工作上升为县委县政府的重点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龙港镇在2014年春节后,就积极启动了申报准备工作,在县委黄寿龙书记亲自在国家发改委领导的引荐下与有关部委进行了初步对接。2014年6月9日,国家发改委等11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后,结合自身实际,龙港正式启动申报程序,以“建立行政管理创新和行政成本降低的设市模式”为主要任务申报试点,申报方案在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的指导下不断修改完善。2014年8月,苍南县委县政府向浙江省政府提报了《关于要求将苍南县龙港镇申报全国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的请示》。在整个申报过程中,黄书记先后3次赴京、5次赴杭汇报申报有关情况,并将龙港申报新型城镇化试点列为县委八届五次、六次全会报告和深化改革的内容。申报期间,县委常委会先后召开了3次会议专题研究申报相关事宜,7月30日,黄书记还主持召开了龙港镇申报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协调会,召集了县发改委等部门协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县各有关部门对龙港申报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纷纷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并积极与省相应部门进行了对接沟通,为龙港成功申报国家试点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2、中央部委、省市大力支持。龙港具备丰富的改革经验、良好的试点基础和试点示范等各方面条件均较符合试点精神。龙港在申报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过程中,得到了中央部委、省市等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希望龙港能在行政体制改革和设市模式等方面作进一步探索,为今后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提供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方案。2014年4月16日,国家发改委规划司副司长陈亚军就带领民政部等五部委组成的调研组,到龙港调研新型城镇化试点前期准备情况,并就龙申报准备作了工作指导。2014年1月21日至25日、5月6日,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副主任邱爱军先后两次率调研组一行到龙港镇进行深度专题调研,并于3月份将调研报告结果在内部刊物《城乡研究动态》上进行刊发。之后7月份,又在《光明日报》发表了《如何激发特大镇发展活力——对浙江省温州市龙港镇的调研和思考》。李强省长、袁家军常务副省长、陈一新书记等省市领导对龙港申报试点工作表示全力支持,市政府于2014年8月1日专题文件上报省里。在国家、省、市领导的大力支持下,龙港申报方案在8月21日浙江省11部门评审会和国家发改委牵头的9月2日至4日评审会上无异议通过。9月16日,国务院召开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工作座谈会,确定我国新型城镇化试点名单,龙港镇成为全国首个开展新型设市模式探索的镇级试点。近日,《试点方案》获国务院同意,并由国家十一部委联合印发。
三、龙港镇三十年城镇化发展的成效
(一)城镇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提升。把城市规划作为城镇化发展的基础和前提,委托中规院深圳分院对龙港的总体规划进行修编,以科学规划引领城市有序建设。经过30年城镇建设,形成了建城区19平方公里25万人的特大镇,构筑了“三轴、两带、四板块、多中心”的城市框架。在城市空间拓展上,深挖土地要素潜力,通过“三改一拆”、扩容提升等手段,着力对低效土地进行再开发,加强空间利用的优化与管控,做好存量文章;加快推进海涂围垦吹填工程建设,做好增量工作,3.1万亩海涂已转成城镇建设用海,使得龙港发展空间承载能力得到空前提高。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上,加快推进沿海高速复线、鳌江跨江三座大桥建设。城市供排水、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焚烧处理厂建设全面推进,形成了日15万吨供水能力和日处理污水9万吨能力;新型配电网络体系加快建设,华润电厂一期200万千瓦机组投入生产;加快提升城市智能化水平,数字化管理覆盖率达50%。
(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有序推进。一是积极推进符合条件的转移人口落户镇区。建镇之初,龙港率先打破城乡二元户籍结构,允许周边地区的农民以自理户口的方式,自带口粮进城,自建住宅落户。1995年,借助全国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体制改革,将符合条件的原有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自理口粮户口等统一登记为城镇居民户口,有序推进了农民市民化。同时,根据温州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于2000年积极地通过政经分开、资地分开、户产分开和股改、地改、户改等措施,推进农村宅基地确权和有偿流转。在此基础上,大力推进农房改造和城区城中村改造,促进农民进城的积极性,2013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率达43%、新增进城落户人数2130,城镇化率达到56.9%,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二是有力保障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建立了基于常住人口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充分保障进城农民在子女入学、就医、保险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的待遇。
(三)城镇产业就业基础扎实。建镇以来,龙港坚持推进产业化与城镇化互动发展,不断调整城镇产业布局和结构,促进城镇经济转型升级,改善发展环境,扩大就业规模,积极鼓励创业。经过三十年的发展,构建了以工业经济为主体,现代服务业迅速发展,农业基础地位不断巩固的产业体系,2013年三次产业比重达3.8:53.8:42.4,全镇拥有工商企业8827家,个体工商户37125家,二三产业就业人口213907人,占全部就业人口85.1%。始终坚持工业立镇和工业强镇战略不动摇,走出了一条印刷、礼品、纺织等传统产业加快转型升级,新能源、电子信息、新材料等新兴产业不断培育成长的转型之路。通过工业发展带动服务业不断繁荣,2013年全镇社会销售品零售总额62.5亿元,银行贷款规模达299.3亿元。坚持农业基础地位不动摇,加快促进农渔业增效和农渔民增长,实现了由粗放式传统农业向现代高效农业转变。
(四)多元投融资机制创新建立。鼓励各类社会资金参与城市建设、经营和管理,探索建立以政府投资为引导、市场化运作为主体的多元投融资道路。一是加大对BT等融资模式的运用;二是加强融资平台的建设,将镇7家国有营运公司进行资源整合,做强做优平台;三是按照“谁投资、谁建设、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积极引入市场机制,持续扩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规模,在医院、学校、市场、码头、仓库、影剧院、公交车线路营运权、停车场、环卫保洁等领域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近三年282.64亿元的固定资产投资83%以上来自民间投资。
(五)体制改革经验积累丰富。龙港三十年建镇史,就是三十年改革史。建镇之初,龙港率先依靠开展了户籍改革、土地有偿使用、发展民营经济三大改革举措,为我国城镇化建设树立起龙港样本。1992年,龙港镇作为温州市城乡一体化改革试验区,成为第一个市级计划单列镇。1995年,被列为全国57个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单位之一,先后在行政管理、户籍制度、财政管理、计划管理等七个方面进行改革探索,建立了浙江省第一个镇级金库,不断完善小城镇运行机制。2009年,被列入温州市第一批强镇扩权试点镇,在土地指标分配、财政扶持方面都得到了苍南县的大力支持,派驻龙港镇的苍南职能部门得到了县一级较大程度的放权。在理顺管理体制方面,通过充分授权,干部管理权限进一步扩大;镇内机构与所属单位优化结构,按照“小政府、大服务”的思路合理设置管理体制。2010年,被列为浙江省首批小城市培育试点,在强镇扩权改革的基础上,先后组建了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镇综合管理执法大队、就业保障服务中心、应急维稳中心和土地供给中心六大平台。相继推行以强镇扩权、提升服务功能的行政体制改革,初步形成了内设机构职能集成的大部门制行政体制,城镇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四、龙港镇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的主要内容
龙港镇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以实现责权利相统一,机构设置进一步优化,行政成本得到严控,公共服务显著改善,城市治理明显提升,体制机制创新取得成效,探索出一套精简高效创新的设市模式,统筹带动鳌江流域一体化发展,促进海西城市群加快发展,打造在全国具有示范意义的新型设市模式典范为试点目标。
在时间安排上,获批试点后一年内,制定和完善试点实施方案,各项改革任务得到系统部署,责任分解落实到单位和个人;两年内,各项措施得到全面落实,改革经验得到总结,并取得阶段性成效;三年内,试点取得明显成效,形成一套可实行、可复制、可推广的新型设市模式。
试点主要任务包含了以下十个方面内容:
(一)厘清政府、市场与社会职能分工。明确政府职权边界,提高行政效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通过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改善和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有效发挥在决策、监督和公共服务方面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改善城市治理。
(二)明确“县级单列管理”基本定位。使龙港可独立制定本地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战略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在项目申报、工业企业和招商引资准入评审等方面等同于县级单位,单独向省上报年度用地指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按照县级单位实行单列。
(三)按照城市发展要求合理下放权力。财权方面,把龙港升格为县级财政管理单位,把原镇级金库恢复为县级独立金库,财政直接对省结算。行政执法和审批权方面,把县级行政机关管理事项和行政执法权限下放给龙港,把经济、社会、文化、环保等方面的审批权限依法依规下放,实现县、镇之间权责关系由不稳定向稳定的转变。人事权方面,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强化镇级人事管理权。
(四)加快推行“大部门”制。优化横向分工,按照层级减少、机构精简、成本节约、职能相近部门合并和打破条条对口的部门设置原则,把县派驻龙港部门与镇内设机构及事业单位进行合并,建立若干个“大部门”,实行以块为主的管理模式,条上进行业务指导。
(五)切实完善社区服务与治理。理顺纵向分工,实现“市管社区”的扁平化管理体制,赋予社区相应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提高社区自我服务和治理能力。理顺行政流程和推进电子政务,把政府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通过电子网络平台延伸至社区。
(六)调整优化人员结构和编制。严格控制机构编制规模,在不增加机构编制的前提下,结合龙港人口比例和经济规模从严核定行政事业人员编制。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适当减少一般性岗位的行政事业人员,合理增加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严格控制计划外用工。加大高素质人才引进力度,大力实施城市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
(七)有效压缩行政成本。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加强行政成本预算源头监控,抓好预算执行的审核和监督,全面推行绩效预算,从制度上强化行政成本的控制,提高行政效能。充分发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功能,有效降低政府对相关产品和服务的采购成本。
(八)积极探索多元化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在政府改善公共服务供给的同时,积极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大力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更多地探索采取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以提高提供公共服务的效率,降低行政运行的成本。
(九)建立完善城市治理体系。建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厘清政府权力边界,规范权力运行,强化考核监督机制,健全干部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十)配套推进城镇化相关制度改革。进一步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机制,完善农业转移人口社会参与机制,建设包容性城市。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建设农村要素市场交易体系。创新城镇化资金保障机制,理顺市政公用产品和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深化多元投融资机制改革。
本文转自:温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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