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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加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 比原奖金高2倍

温州网瓯海支站 2015-01-07 15:29:02

  温州网瓯海支站讯 前天,温州瓯海出台新《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规定凡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的,举报者最高可获3万元奖励,比原奖励金高两倍。这是我区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的社会监督,鼓励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并排除重大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非法违法行为的新举措。

  办法规定,奖励适用于区内的工矿商贸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举报、核查和奖励事项。其工矿商贸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举报,是指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机械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事故瞒报谎报和非法违法行为的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举报人可以通过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特服电话“12350”、89500885,或者以QQ895008855、书信、电子邮件、传真88532001、走访等方式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事故瞒报谎报和非法违法行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针对实名举报,实名举报要提供举报人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通讯联系方式等。对于举报事项,举报人要提供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人物、情节、后果等情况,提供相关证据和线索,并协助调查。

  经调查属实的,受理举报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将按规定对有功的实名举报人给予现金奖励:一是举报未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依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而上岗作业的;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给予奖励200元至500元;二是举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行业存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安全违法行为的,给予奖励1000元至3000元;三是举报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案件经查实的,按涉案烟花爆竹价值的10%给予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10000元;四是举报非法开采非煤矿山行为的,按涉案罚没金额10%予以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10000元;五是举报非法生产、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给予按涉案罚没金额10%予以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10000元;六是举报存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金属加工涉及可燃粉尘作业(抛光)企业(场所)的,给予奖励1000元至5000元;七是举报瞒报、谎报一般事故的,给予奖励3000元至5000元;八是举报瞒报、谎报较大事故的,给予奖励5000元至10000元;九是举报瞒报、谎报重大事故的,给予奖励10000元至20000元;十是举报瞒报、谎报特别重大事故的,给予奖励30000元;十一是举报其他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或者非法违法行为的,给予适当奖励。多人多次举报同一事项的,由最先受理举报的安全监管部门给予有功的实名举报人一次性奖励;多人联名举报同一事项的,奖金可以平均分配,由实名举报的第一署名人或者第一署名人书面委托的其他署名人领取奖金。 办法还规定,举报受理、核查人员、案件承办人员以及奖励资金审批人员应当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并为其保密,严禁泄露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情况,严禁将举报材料和举报人的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给被举报单位和被举报人。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诸葛之伊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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