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使商家给付“回扣” 超市主管受贿被捕
检察日报
2015-01-09 11:12:08
超市主管利用自身职务便利,两年多时间迫使联营商家支付回扣10万余元。近日,四川省邛崃市检察院以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徐晓刚依法批准逮捕。
2012年至案发时,徐晓刚担任邛崃市某超市部门主管,其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在商谈联营协议时提高联营费用、在日常管理中变相缩小合作商家展位、限制联营商家开展促销活动等手段,迫使联营商家长期向其个人支付在超市销售金额的1%至3%为回扣。
至案发时,徐晓刚通过上述方式收取回扣共计10万余元。2014年11月10日,超市法定代表人到邛崃市公安局报案。3天后徐晓刚被邛崃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邛崃市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徐晓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经济往来中,收受回扣归个人所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且有逮捕必要性,遂依法批准逮捕。 (王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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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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