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轮摩托车与宝马车相撞 车主受伤还赔修理费万元
温州网讯 当三轮摩托车遇上宝马轿车,一场车祸发生了,在“皮包铁”和“铁包皮”碰撞,三轮摩托车的车主受伤了,并要赔偿宝马车的修理费一万多元。
据悉,三轮摩托车车夫贺某系鳌江人。2013年5月20日5时20分,贺某骑着无牌摩托三轮车途经鳌江镇昆鳌路与104国道交叉路口时,不慎与黄某驾驶的宝马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贺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的受损。经县交警部门认定,黄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而贺某因准驾不符问题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宝马车的修理费需要118700元,而贺某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9390元。黄某为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在向黄某理赔后认为,由于贺某在事故中承担次要责任,理应承担40%的赔偿责任,因此向县法院起诉贺某要求追偿。
接到应诉材料后,贺某觉得很委屈,明明自己是事故的受害者,对方车主未赔偿医疗费,自己却要赔偿宝马车的修理费,实在难以接受。
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县法院对此案进行调解,被告贺某同意返还原告保险公司保险金35610元,原告保险公司也同意对被告贺某的人身损害承担19390元,并由人身损害赔偿直接抵扣保险金。因此,在抵扣之后,被告贺某还需支付原告保险公司事先垫付的车损保险金16220元。
在本案事故中,被告贺某拥有小型汽车驾驶资质即持有C1驾照,但未具备三轮摩托车的驾驶资质。同时,由于三轮摩托车刚刚购置没几天,未投任何保险,所以事故损失只能由贺某本人买单。
经办法官提醒,三轮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范畴,车主在上路行驶时应为车辆投保交强险。同时,驾驶人员应持有相应驾驶资质,否则一旦发生事故,车主须自行承担损失。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相关新闻
为你推荐
-
市委工作务虚会召开
要闻12-12
-
温州市第十四次妇女代表大会开幕
要闻12-12
-
11月份,温州CPI同比下降0.3%
经济12-12
-
温州理工学院附属三所学校正式揭牌
科教文体12-12
-
北麂山灯塔实行值守志愿服务满十年 守出“心灵的宁静”
社会12-12
-
吃的玩的赏的陆续开张 洞头东沙不夜港旅游业态再“扩圈”
社会12-12
-
全景沉浸式探索戏曲观演新样式 温越版《封神》邀你“入局”
科教文体12-12
-
永嘉农产品“出海”拓市场
经济12-12
-
十几岁孩子腰椎间盘突出 “腰不好”越来越年轻化
社会12-12
-
郑思维迎来国际赛场“最后一舞”
科教文体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