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两类农民工享职工社保
北京晚报
2015-01-13 14:54:12
记者昨天从福建省人社厅获悉,为推进福建省城镇化建设,完善养老保险衔接政策,近日省人社厅发出《关于在福建省城镇就业的农村户籍居民参加或接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通知》,两类持《居住证》的农村户籍人员纳入参加或接续企业职工社保范畴。
|
|
持有《居住证》的农村户籍人员,在城镇居住地从事个体经营(无雇工)以及灵活就业的,本人自愿,可以城镇个体经营者或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城镇居住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户籍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自谋职业的,持有《居住证》者,可在城镇居住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接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林芹据海峡导报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相关新闻
为你推荐
-

市委工作务虚会召开
要闻12-12
-

温州市第十四次妇女代表大会开幕
要闻12-12
-

11月份,温州CPI同比下降0.3%
经济12-12
-

温州理工学院附属三所学校正式揭牌
科教文体12-12
-

北麂山灯塔实行值守志愿服务满十年 守出“心灵的宁静”
社会12-12
-

吃的玩的赏的陆续开张 洞头东沙不夜港旅游业态再“扩圈”
社会12-12
-

全景沉浸式探索戏曲观演新样式 温越版《封神》邀你“入局”
科教文体12-12
-

永嘉农产品“出海”拓市场
经济12-12
-

十几岁孩子腰椎间盘突出 “腰不好”越来越年轻化
社会12-12
-

郑思维迎来国际赛场“最后一舞”
科教文体1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