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改一拆”中接受吃请 瑞安2名干部被立案侦查

来源:温州网–温州都市报作者: 吴祖坚 2015-01-15 07: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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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网讯 记者近日从瑞安市检察院获悉,该院对原瑞安市集云山公园管理建设指挥部监察管理科科长贾某、副科长林某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这两人在“三改一拆”工作中涉嫌玩忽职守罪。

  集云山是瑞安学子和居民踏青、郊游的场所。瑞安市检察院有关人士透露,这两人在任职期间,接受违章户吃请、说情,致使集云山上违章建筑泛滥,建起非法公墓多处。

  此外,该院依法对瑞安市科学技术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倪某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于前日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据有关公开资料显示,倪某2010年4月起任瑞安市科技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此前曾在瑞安当地多部门工作。

  律师告诉你

  玩忽职守罪由过失构成

  浙江高策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轶成

  贾某、林某接受违章户吃请、说请,对山林疏于管理,从而导致其管理的山林违章建筑泛滥,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如果情况查实,其行为涉嫌构成玩忽职守罪。玩忽职守罪在犯罪主观方面由过失构成,故意不构成本罪。

  如果行为人在主观上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不是出于过失,而是出于故意,那就不属于玩忽职守行为,而构成其他犯罪。比如行为人在任职期间,如果接受违章户的吃请,明知山林不能建房、造墓,而违规给予办理相关手续,那就可能涉嫌构成滥用职权罪;如果行为人主动索贿或接受违章户的贿赂为违章户办事,则又将涉嫌构成受贿罪。

  玩忽职守罪是渎职罪的一种类型,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或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行为。玩忽职守罪的量刑一般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上为律师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本文转自:温州网

N编辑: 潘涌燚|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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