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养老并轨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重利好
核心提示:
1月14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今日,专家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决定》为养老金并轨制度改革打开了一个很好的局面,并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来至少3重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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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体现工作人员之间贡献大小
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是此次《决定》目标和基本原则,《决定》第一条明确规定:“既体现国民收入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要求,又体现工作人员之间贡献大小差别,建立待遇与缴费挂钩机制,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提高单位和职工参保缴费的积极性。”
“公务员的原有养老金制度根据职位而定,这个是没有激励作用的,因为就是依据职位的高低以及工作年份等确定。而新的养老金制度则会好一些,比如一些员工会比‘处长’、‘科长’等上班年份长,他的贡献多,退休后就可能领到更多的养老金,同时这也是体现公平原则的一方面。”首都经贸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吕学静认为。
保障所有单位养老金可持续发放
中央财经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认为,此次的改革不仅使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养老金保险制度统一,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还保障了养老金待遇的持续性。
他说:“这次改革实现了养老金由单位保障走向了社会保障。因为现在目前有很多单位老龄化严重,对于这些单位来说养老保险不堪重负。如果某些单位的收入并不是很可观,就没有办法保证养老金发放持续进行。我们通过建立这种互助共济的养老保险制度可以使待遇的发放具有可持续性,使工作人员的养老金待遇得到充分的保障。”
有利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
公务员聘任制已经在我国越来越多的省份开始试点实施,公务员早已不是传统意义上的铁饭碗,专家认为,此次的养老保险并轨制度改革可以保证体制内和体制外的社保金额累计计算,还利于人才流动。
吕学静表示,如果一些有想法的年轻人想去下海经商、想去企业,但是原有制度没有办法保证这些人的保险跟社保对接,限制了人才流动。所以现在实施养老保险并轨制可以多多少少对公务员岗位人员流动有些保障。(记者曾伟实习生刘昶荣)
本文转自:温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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