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不会“吃”企业养老金
本报北京1月19日电(记者桂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今天表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不会“吃”企业职工的养老金,绝大多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待遇不会降低。
胡晓义说,配合这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要完善工资制度。国务院办公厅为此转发了三个实施方案,一是公务员基本工资的调整,二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的调整,三是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的调整,这些文件已经发到各单位,“不能以网上传的文件为准”。
长期以来,机关事业单位并没有形成养老保险基金。社会上有一种担心,改革之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会不会“吃”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对此,胡晓义明确表示,不会。
胡晓义说,国务院日前发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第六条中明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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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规定,一方面是考虑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的供款渠道是明确的,主要是财政资金供给,所以各级财政还是要负重要的责任。”胡晓义说,另一方面,是考虑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抚养比(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的比例)比企业高。
目前,企业的抚养比大致是3∶1,事业单位抚养较高,为2.5∶1左右,而机关更高,大概是2∶1。“考虑到抚养比的不平衡,更不应该和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混用。”他说,还是要坚持以财政供款为主的资金渠道,“落实决定关于单独建账、基金分别管理使用,就不会出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之后‘吃’企业结存基金的情况。”
那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资金压力有多大?据统计,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有3000多万人,退休人员1500多万。改革后,既要为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筹资,又要保证已经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资金需求量很大。
胡晓义表示,解决思路就是把集中的问题分散来处理,用时间的推移来逐步解决问题。养老保险的基本制度模式是现收现付,部分积累,主要是代际赡养的模式,工作的一代缴费来供养已经退休的一代,不用同时筹措在职职工缴费和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两笔巨额资金,而是可以做财务上的转化。
“随着老龄化程度的加剧,将来的负担会越来越重,这需要做长期的制度安排。”胡晓义说,但就现实财政能力而言,完全可以安排好现在的在职职工缴费和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但对长远的资金平衡问题要积极采取措施,妥善解决。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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