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和自己同姓同生日的驾照 拿去处理违章瞬间露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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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9日中午12点,杭州高速交警违法处理大厅里。“125号,请到3号窗口办理。”一位30岁左右的小伙子来到了3号窗口。
“请出示您的驾驶证、行驶证。”吴晓露警官温和地说。
男子递给她驾驶证。“请问您叫什么名字?什么时间考取的驾照……?”吴警官按照流程问道,这位小伙子却瞬间语塞。
吴警官抬头看了一眼面前的小伙子,又低头看了一眼驾照。驾驶证上显示这名男子是1981年11月26日出生,但仔细对照片,吴警官似乎感觉有点不对劲。
“请报一下您的家庭住址。”吴警官再次问小伙子。小伙子低头去看手机,因为紧张手抖得厉害。
一连串地询问,一次次地静默,面前这个处理违法人的反常让吴警官觉得这本驾驶证“有问题”,立马打开了公安信息查询系统,这一查发现,眼前这个青年人并不是驾驶证持有人。
原来,前来处理违章的小伙姓郭,老家在河南南阳,1981年11月26日出生,现在杭州打工。郭某告诉民警,去年8月15日他无意中在朋友的车上捡到一本驾照,他翻开一看,真巧,驾照的驾驶人同样姓郭,同样来自河南南阳,而且两个人竟然还是同年同月同日生!看到这么个“天公作美”的巧合,郭某立即动起了歪念头:“如果把我的照片换上去,这本驾驶证不就是我的了吗?”
说干就干,去年10月,郭某把自己的照片贴在了捡来的这本驾驶证上,想着以后定能派上大用场。前不久,郭某收到了一张在高速公路上一次超速20%以下的罚单,按规定,他的驾驶证需要扣3分并罚款200元。郭某想起了手中的驾照,抱着侥幸的心理,来到杭州高速交警违法处理大厅来处理违章,没想到遇到了“火眼金睛”的美女警官吴晓露,于是就出现了开头的那一幕。
高速交警告诉钱报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使用变造、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的郭某,面临的将是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5000元罚款,记12分的处罚。
本文转自:温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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