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约见:大型群众性活动可否制定紧急救援规定?

图说:上海市人大代表刘中民做客新民晚报新民网两会演播室。新民晚报新民网李欣摄
【新民网??独家报道】城市安全是今年两会上代表委员们最为关注的话题之一。浦东代表团第一、二组超过40名代表联名提交议案,建议制定上海市大型群众性活动紧急医疗救援规定。“没有安全,一切都无从谈起!”作为提出该议案的人大代表之一,刘中民代表在做客新民晚报新民网两会演播室时表示,希望通过推进立法使城市安全管理常态化。
“像上海这样的特大型城市,有统计每年要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4000场以上,位居全国前列,安全形势十分严峻。”刘中民代表说,12.31外滩拥挤踩踏事件更为整座城市敲响了警钟,无论是有机构组织的大型活动,还是群众自发性的人群聚集都需要有规范的、有法可依的安全保障和应急措施,“在这座城市里发生的任何与安全有关的事情,城市的管理者都应肩负起保障的责任来”。
作为国内灾难医学领域的专家,刘中民代表认为,国际上对风险评估和预案制定的成熟经验值得我们借鉴。他举例,在国外的一些应急体系中,风险评估除了预判人数外,还细化到活动类型、人群的构成、年龄结构等等具体内容,采用打分的方式研判风险等级。根据风险等级,公安、消防、医疗等部门部署力量,比如现场派驻多少警力、多少辆消防车和急救车、活动场所半径内是否有足够的医院等等,从而形成完整的预案制定计划。
一旦有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又在考验一个城市的紧急医疗救援系统。“紧急医疗救援有‘黄金时间’的说法,如果不在现场第一时间进行必要的急救,往往很多伤者还来不及送到医院就已经死亡。”刘中民说,这时,离现场最近的人——事件的目击者的救援意识和技能起到至关重要的重要,让他们“敢救”、“会救”需要法律和制度的规范。
“急救行为不免责是当前我国国家院前救援、紧急救援的很大障碍。社会上有很多报道,有人突发倒地没人敢救,因为担心一救就要负责任了。”刘中民代表认为,上海首先要在全国通过地方立法解决符合上海城市实际的急救免责问题,形成急救免责的制度规范,明确有关法律责任。这无疑会有利于紧急医疗救援,提高急救成功率,以及互助互救的公民意识。另一方面就是要通过社区等渠道进行应急救援的公民教育,在危机时刻这些技能用得上。
同时,刘中民和代表们建议,首批在浦东、浦西各设立一家备灾医院。备灾医院应配备先进的抢救及生命支持设施、设备、药品及高水平的医护人员;其卫生应急病区需定期维护,空置期间可作为卫生应急演练和紧急医疗培训基地。
更多代表精彩讨论,敬请关注本期“民生约见”。(新民晚报新民网记者李若楠李欣蔡黄浩)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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