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和卡都在温州 3万多元存款却在三亚被取现
温州网讯 人和银行卡都在温州,但3万多元存款却在海南三亚被取现。与银行协商赔偿事宜未果后,储户将银行告上法院,要求赔偿被盗存款。日前经瓯海区人民法院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协议:银行先行赔付储户70%,即24080元;如警方追回款项,再优先补偿储户剩余的30%损失。
温先生,现年35岁,瓯海人。
温先生诉称,2014年12月3日晚11时55分至12月4日凌晨零时2分,他在瓯海家里接连收到短信通知,显示他的一张银行卡里的34400元,被人分12次在银联ATM取款机上取走。
去年12月4日上午,温先生拨打了110报案。瓯海警方经过侦查,证实温先生这张银行卡内的存款是在海南三亚一个邮政储蓄银行的ATM取款机被提取。
“海南三亚在七八年前去过,而银行卡是在2011年才办的,而且事发前后我没有离开温州,银行卡也一直在我身上,并未遗失,也从未出借给他人使用。钱怎么会在千里之外无缘无故被人取了呢?”温先生称,银行卡存款遭盗,银行有责任。
事发后,温先生多次找银行协商赔偿事宜,但都没有结果。今年1月5日,他把该银行告上了瓯海法院,要求返还被盗存款34400元及利息。
1月26日,温先生与银行委托代理人到法院。基于双方意愿,法院组织双方调解。
调解中,双方对责任承担问题颇有争议。
温先生认为,银行没有尽到保护储户存款安全义务,导致他蒙受经济损失,应该赔偿他的全部损失。
银行对温先生诉称的事实没有异议,也认为银行应履行保护储户存款安全义务,对于储户存款被盗事故愿意承担主要责任。但银行方面还认为,目前警方就此案还在侦查,温先生作为储户没有妥善保护好银行卡密码,导致密码被窃取,对此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最终,在法院主持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协议。
法官告诉你
银行应加强安全管理
加快技术更新
对于此案,主审法官提醒,银行应加强安全管理和技术更新,对于能够自行判断确因银行原因造成储户资金损失的,应积极主动与储户沟通、协商,及时作出合理的赔偿,避免不必要的诉讼。同时,建议持卡人妥善保管银行卡,并规范使用,避免因银行卡信息泄漏而造成经济损失。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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