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反腐取消福利不是常识错误
核心提示:
什么是腐败行为?什么是职工福利?两者有本质之别,在法规制度上的清晰界定。将两者混为一谈,并不是犯了“常识性错误”,而是另有“深意”。《人民日报》在名为《反腐不应该反职工福利》的评论中明确指出,“反腐不应该反职工福利,反对一些执行者借反腐之名拿掉职工应有福利的做法。”“反腐败,反的是三公消费,反的是个别官员的权钱色交易、任人唯亲、买官卖官、欺上瞒下,反的是个别垄断性企业存在的高收入、高消费、高福利的灰色腐败,反的是个别单位假借‘职工福利’之名侵吞国家资产、串通起来寻租、分肥的腐败行为。”
可见,借反腐之名取消职工福利的做法是曲解了中央反腐的本意,对此,有人说这是“揣着明白装糊涂”,“歪嘴和尚念歪经”。还有论者指出,此举是想用“乾坤大挪移”借力打力,卸力于百姓。这样做,既可以让自己少受伤或不受伤,还可以通过拿掉职工正常福利的方式维持自己的心理平衡。更有甚者,想以此举诱发人们不满情绪,进而迟滞中央反腐步履。
在笔者看来,以反腐为名取消福利,其实是一种对中央反腐败的变相“软抵抗”,此举显然“醉翁之意不在酒”,而是借此挑拨群众对反腐败的负面情绪,可谓“用意深远”。
其中道理显而易见,福利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有还是无,直接影响职工利益。“福利虽小,却能够暖人心。”调查发现,有84.2%的受访者非常认同这一观点,不太认同和完全不认同的受访者仅有8.1%。数据背后是职工对福利的高度认同,在此背景下,如果职工的福利被取消,而且是以反腐为名取消福利,职工的情绪就难以避免地发泄到反腐败上。因为,此时,“以反腐为名取消福利”的解释完全将取消福利的原因,全部推卸到“反腐败”上。其中的逻辑是:不是我们要取消这些福利,而是为了反腐败,如果我们不取消这些福利,就有可能“被反腐败”。
面对这样看似冠冕堂皇的“正当理由”,一些不明真相的职工将“取消福利”的情绪发泄到“反腐败”上,就难以避免了。而这正是“以反腐为名取消福利”的深层“用意”所在。借反腐之名取消职工福利,既取消了福利,又将其中的“负面影响”完全推到“反腐败”上,转移了“注意力”,从而挑拨职工对反腐败的负面情绪,可谓“一举多得”。这难道不是一种对中央反腐败的变相“软抵抗”吗?
深入反腐直接意义就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习近平总书记讲,如果管党不力、治党不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不到解决,那我们党迟早会失去执政资格,不可避免被历史淘汰。这绝不是危言耸听。十八大以来,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开展的空前力度的反腐败斗争,上下联动,全面出击,既“打老虎”,也“打苍蝇”,空前力度,威震四方。其力度之大、震慑之烈,前所未有。民众对中央反腐败坚定支持,纷纷点赞。
在此现实背景下,“以反腐为名取消福利”横空而出,其实并不令人意外。深入反腐就是为深化改革扫除各种思想、制度以及人为的障碍,在此过程中,必然触及一些人的既得利益,于是,借各种理由对反腐败“泼凉水”、“软抵抗”,便会应运而生。这是反腐败斗争中出现的新问题,其背后暗藏的“用意”须予以高度重视。
有人做过研究,从长期来看,中国的反腐将带来7方面的利好:一、支出效率提升,有利于建立更加健康的市场经济。二、社会紧张局面缓和。反腐有助于缓和党群和干群关系以及由贫富差距所造成的社会紧张局面。三、提升劳动生产率。四、有利于中国经济和社会避开困扰其他许多发展中国家的所谓“增长陷阱”。五、收缴大量赃款充实国库。六、挤掉腐败经济的泡沫,推进经济转型。七、利好A股。所以,反腐必须坚定不移地进行下去。也因此,反腐败不但不应该“取消福利”,而且应该不断完善、增加职工福利。撇开其他不谈,员工带薪休假福利都落实到位了吗?“奖励休假或休养成受访者的最大梦想福利。”这一调查结果足以表明,完善、落实职工福利依然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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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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