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北京市城市建设与民生工作之棚户区改造篇
(上接第十版)
一是统筹协调、分类推进,全力以赴完成棚户区改造工作任务。对于通过“征收拆迁”模式推进的项目,要及时总结经验,层层抓落实。没有确定实施主体的项目,要尽快依法确定。要尽量多的就地就近建设安置房,并尽快启动征收拆迁,同时着力抓好规划、融资、资金平衡方案等重点工作;对于采取“保护”方式实施的项目,要稳步推进,加大房屋修缮力度。对居民外迁意愿高的,要争取整院腾退。同时,大力拆除违建,继续加强违规出租房屋管理。适当加大司法支持力度,对少数居民提出的不合理诉求的情况,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统筹安排规划好2015-2017年年度工作任务。各区县要将任务落实到改造项目,着手启动前期改造方案编制、居民改造意愿征询等工作。各相关部门需提早上手,主动服务。国土部门要将项目用地优先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规划部门要加快组织开展规划调整工作,提供相应的技术指导。发改、财政部门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提早安排好配套资金。建设部门要尽快组织好安置房建设。
二是继续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采用商业化、市场化手段运作,力争实现资金平衡。有望实现自身平衡的项目,要力争通过市场运作实现资金平衡。单个项目自身资金不能完全平衡的,采取“盈亏搭配,整体算账”的办法解决。加快落实国家开发银行资金支持,各区县需及时申报贷款项目,市重大办、市金融局等相关单位加快审定,将项目纳入统贷平台。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分行要进一步简化手续,加大支持。财政部门需统筹考虑统贷平台增信工作,加大市区财政资金对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支持力度,提高融资能力。政府要继续引导好市属及区属大型国有企业在棚户区改造工作中的带头作用,鼓励资信好、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参与,同时进行规范管理。
三是加强全市统筹,加快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定向安置房建设。已经划拨的地块,尚未开工的项目,需加紧调度,尽快开工。将利用市属国有企业自有用地,再建设一批中心城区棚改定向安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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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坚持改革创新,各相关部门要继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简政放权。对于棚户区改造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发现,及时解决。
乐享安居,民之福祉。未来三年,北京市将坚持“一区一策、一街一策、一地一策”,加大力度推进棚户区改造,帮助群众解危解困、改善居住生活条件,努力顺应群众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把这项改善民生、保护风貌、促进发展的民心工程抓实抓好。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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