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经费民政所长冒名骗救助金
法制日报
2015-01-29 09:49:53
本报讯记者黄辉通讯员孙清武民政所所长为非法牟利,竟冒用村民名义套取各类救助资金。近日,江西省永丰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10年。
经查,2003年以来,永丰县某乡民政所原所长吴某利用审批和管理社会救助、社会优抚等民政资金的职务便利,冒用谢某等人的名义向上级民政部门申报,并以这些村民的名义开设银行账户。资金到账后,吴某私自去银行取现。至2014年,吴某先后冒用27人名义套取并侵吞民政救助资金共计19万余元,被冒用的村民年龄从40岁至90岁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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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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