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哥哥代签离婚协议后又结婚 男子涉重婚罪被起诉
让哥哥代签了离婚协议,温州永嘉一男子认为自己这婚是已经离成了,便和其他女子结婚生子。但这一切让他的“原配”妻子很不满,对方到警方报案后,永嘉男子被检方以重婚罪起诉。日前,该案在永嘉法院开庭审理。
1995年2月,李某和阿英在永嘉县民政局领取结婚证,之后两人便双双赴四川弹棉花指望着开启美好生活。
过了段时间,由于生意不好、生活来源不稳定等原因,阿英便向自己的丈夫李某提出离婚。
开始李某不同意离婚,但从那时起两人便天天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争吵,李某也开始厌倦了这种无休止的争吵,便和阿英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之后就独自一人回到四川。
之后的2、3年时间内,两人均未再见面。2000年的时候,阿英开始联系李某,声称撕毁了协议书,希望两人能够重归于好。但此时的李某早已没了复合的心思,毅然向永嘉碧莲法庭提出离婚诉讼,因为阿英不同意,法庭驳回该起诉。
后来,阿英尝试着联系李某,但李某都不理会阿英,阿英因为失望日渐心灰意冷,最终便同意了离婚。李某同意补偿阿英六千元钱,并让老家的哥哥代替自己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
以为签了离婚协议便离婚成功的李某于之后开始和四川籍女子阿蓉一起生活,两人生育了一子一女,并于2006年7月在四川省双流县领取了结婚证。
2014年3月31日,阿英在得知李某结婚并生有子女的情况时很是伤心,想想自己一心复合现在却还是孤家寡人,再加上李某并未给阿英补偿金,阿英便向当地公安局报案,称自己丈夫在婚内和别人结婚并生了孩子。
庭上,李某一脸悔恨,声称“以为写了离婚协议就算离成了,当时还有村长主持呢,哪知道还可能犯罪了”。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某有配偶而重婚,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重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将择日宣判。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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