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15年起县以上政府要全面公开预决算
记者从江苏省财政厅了解到,日前省政府印发《省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面启动我省预算管理制度改革。《通知》明确8项重点工作和28条具体改革措施。
今年起逐步提高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缴比例
扬子晚报记者看到,《通知》8项重点工作的第一项是“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具体包括:将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增强政府财力运筹能力。将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11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统筹力度。逐步提高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缴比例,2015年达到20%,2018年达到25%,2020年达到30%。建立部门机构人员信息共享机制,严禁超编配备人员,杜绝“吃空饷”现象。
“吃财政”的都要公开预决算和“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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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的第二项重点工作是“建立透明预算制度”。从2015年起,全省县级以上政府要全面公开政府预决算,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都要公开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2015年起公开“会议费”和“培训费”,对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和使用情况、政府采购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除涉密信息外,政府预决算应全部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按项目公开,并逐步实现按地区公开,部门预决算逐步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建立地方债务风险预警、化解机制
《通知》重点提出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建立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政府债务只能通过政府及其部门举借,不得通过企事业单位举借。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功能,推广使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等公益性事业投资与运营。对政府债务实行规模控制和分类管理。建立债务风险预警及化解机制,市县政府对其举借的债务负有偿还责任,省级政府实行不救助原则。
严控楼堂馆所、财政供养人员及“三公”经费
《通知》另一重点工作是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执行国务院“约法三章”,严控政府性楼堂馆所、财政供养人员以及“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对重点支出优先保障,不再采取先确定支出总额再安排具体项目即“资金等项目”的办法。(记者马燕)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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