蹊跷海鲜车不走免费通道 原来运的全是烟花爆竹

温州网讯 (通讯员 陈赛军) 年终岁末,随着各种节庆活动的增多,烟花爆竹销售进入高峰期。不少货车司机为了赚钱,抱着侥幸心理私自贩运烟花爆竹,形成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昨日,温州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就查获了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
2月2日下午,温州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周京安警官在G15沈海高速公路乐清收费站设卡检查时,查获一辆满载烟花爆竹的轻型厢式货车。经过现场清点,烟花爆竹共计70件,案值4万元。
据现场高速交警周京安警官介绍,当日下午他和两名协警在G15沈海高速公路乐清收费站设卡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大概15时许,他看到有辆白色的轻型厢式货车慢悠悠的开进了收费通道,车顶上喷着的“海鲜快运”四个大字显得特别突兀,因为按照常规运海鲜的车子都走免费的绿色通道。凭着职业的敏感性,周警官就上前将该“浙C601**”牌照的轻型厢式货车给拦了下来,问了一句驾驶员车里运的是什么货物。驾驶员支支吾吾的,一会儿说里面是空的,一会儿又说里面载着海鲜干货。周警官把轻型厢式货车的车厢门一打开,发现里面满满当当的全部是烟花爆竹,驾驶员朱某不得不承认自己未经审批非法运载烟花爆竹。
经查,该车前后无危爆品标识,无灭火消防器材,无押运员,无公安机关批准的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属于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高速交警在固定相关证据后,将案件依法移乐清市公安局作进一步处理。高速交警提醒广大货车驾驶员,烟花爆竹属于化学危险品,其运输要求应该执行化学危险品运输的相关规定,且运输烟花爆竹的车辆必须严格实行专车专用及运输许可证、准运证和相关管理制度。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严禁无证和超量运输烟花爆竹,严禁伪装或伪造品名运输烟花爆竹。交警部门将加强路面巡逻管控,一经发现上述情况,将严惩不贷。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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