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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申请公开“白皮书”法律依据

法制日报 2015-02-03 11:04:18

  本报北京2月2日讯记者张维国家工商总局和阿里巴巴的纷争虽已偃旗息鼓,但法律界人士围绕“白皮书”事件仍有话要说。记者获悉,今天,北京一律师已正式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公开“白皮书”发布及收回法律依据。

  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主任吴革律师告诉《法制日报》记者,“我于昨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国家工商总局递交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公开国家工商总局2015年1月28日公布的《关于对阿里巴巴集团进行行政指导工作情况的白皮书》的依据,及公布行为的依据,2015年1月30日收回的理由及依据,即2015年1月30日总局新闻发言人宣称白皮书不具备法律效力的法律根据。”

  在吴革出示给记者的这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上,在信息用途的一栏里,明确注明“了解并研究如何树立工商机关的社会公信力”。此前,吴革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就表示,“工商总局之前正式公布的白皮书,最后却成了‘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会议纪要’。这容易对国家工商总局公信力产生影响。”

  此外,信息用途一栏中还有如下内容:“了解并研究工商总局维护网络交易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履职情况,行政指导行为的法律属性、效力及可诉性,以及如何平衡保护大企业与培育小微企业之间的矛盾”。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温网编辑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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