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食品摊贩经营管理办法"施行:不准卖凉拌菜、色拉等
东方网
2015-02-04 10:02:25
东方网2月4日消息:据上海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报道,《上海市食品摊贩经营管理办法》施行:食品摊贩不得经营凉拌菜、色拉等生食及不经加热处理的改刀熟食、现榨饮料、现制乳制品、裱花蛋糕等。食品摊贩经营前应取得临时经营公示卡,且不得将其转让、出租等,否则公示卡或被收回。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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