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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一男子租了车后再抵押 数度作案后落网进监牢

温州网–温州商报 2015-02-05 07:48:59

  温州网讯 现代、奥迪、奔驰……面对入不敷出的生活,乐清一男子黄某想到了去租赁公司租车送担保公司抵押的损招,结果被自己送进牢房。

  2月2日上午,一名打扮光鲜的男子走进市区宽带路某担保公司,称想将手头的一辆奔驰轿车进行抵押。男子自称姓黄,乐清人,表示车子是抵债过来的。工作人员给出了6万元的参考价。随即,男子提供了车主身份证复印件、合同等资料。

  黄某的身份证信息让工作人员傻眼。原来去年11月,乐清一男子将一辆奥迪A6L送到该公司抵押了8.5万,后涉及其他诈骗案被抓了。该担保公司将车子停放在杭州时竟不翼而飞,担保公司事后才发现,原来这辆车也是租赁的,已被送回原担保公司,而抵押的车子租赁人实际是黄某,非抵押人。由于抓不住黄某把柄,宽带路这家担保公司吃了哑巴亏,没想到这次黄某亲自上门来抵押车子,而且车子也是出自乐清的担保公司。

  为稳住黄某,工作人员表示资料应审核过关,约定2月2日下午与黄某一起前往永嘉取钱。路上,工作人员询问去年奥迪车一事,双方发生争执,工作人员随即报警。

  经查,男子姓黄,32岁,乐清人。在证据面前,黄某交代了事情经过。

  他交代这辆奔驰车是他以每天800元租金从乐清某汽车租赁公司租来的,支付了10天租金和3000元押金。他根据行驶证上车主的信息,花20元上网制作车主身份证信息,然后将获得的车主身份证复印件、再伪造借款合同等资料将车转抵他人骗取抵押金。

  经查,黄某此前曾伙同朋友先后在数家汽车租赁公司,骗租包括现代、奥迪A6L、奔驰C等汽车,骗取抵押6万至8.5万不等。

  目前,黄某涉嫌诈骗案被刑拘。

  送黄某去看守所之前,经办民警给黄某算了一笔账:奔驰C轿车押金3000,租金2.4万(租一个月,十天一付),担保公司1个月利息7000元,这样一算一个月投入3.4万;即使抵押成功,如果不想被租赁公司识破的话,抵押出来的6万元钱还不够2个月成本。

  听完民警核算,黄某惊愕,连称自己失算。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林振将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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