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高招艺考新规:校考专家一半来自校外
【新民网·独家报道】从今年开始,上海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中,校考现场评分专家人数要求扩大。今天,上海市教委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规定,校考现场评分专家不少于5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二分之一。其中校外专家由市教育考试院从专家库中抽取。
4个非艺术类专业不得按艺术类招生办法
《通知》明确,2015年起,同一高校同一艺术类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录取办法,逐步提高艺术类专业文化成绩要求;组织校考的高校要严格控制校考合格证发放数量,不得超过相应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
同时,非艺术类专业不得按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办法招生。具体来说,对于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学门类专业,有关高校若对考生有专业要求,须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告知考生应参加的专业考试科类及录取要求,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本校非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对上述专业的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得低于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校考中校外专家不得少于1/2
记者注意到,通知中还指出,艺术类考试中将扩大市统考命题、阅卷及现场评分的专家库范围和人数,增加现场评分专家人数。校考的现场评分专家人数也将扩大:校考现场评分专家不少于5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得少于二分之一;艺术院校赴外省市进行考试招生,其中校外专家也不少于二分之一。校外专家由市教育考试院从专家库中抽取。
回避制度也将更加严格执行,要求所有开展艺术类专业考试的院校,均须在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开承诺,凡有自己的亲属或辅导过的学生(利害关系者)参加考试,教师本人必须主动申请回避;否则如经举报查实,将被终身取消命题、阅卷及现场评分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相应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严禁中介机构参与艺术类考试招生工作。此外,艺考中还将健全公开透明机制,所有艺术类专业考试均安排在标准化考场中进行。对于采取现场评分的专业考试,评委必须采取现场随机方式组合产生,并实行全程录像(录音)。
此外,《通知》还规定,自2016年起,本市艺术类专业市统考将逐步覆盖至所有艺术类专业;逐步推行并最终实现所有艺术类考生均参加市统考;高校可设立校考,但统考涉及的专业应依据市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生简章事先公布的比例选拔考生参加校考。(新民晚报新民网记者李若楠)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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