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钉子户”醉酒泄愤砸错车 民警严正处罚快人心
温州网讯(通讯员 周峰 王楹楹)2015年2月9日,仰义派出所民警周峰接到市民胡先生报警称,就在他在小店买东西的时候,他的车无缘无故被人用酒瓶子给砸了。民警赶到现场检查发现,车的驾驶座侧面玻璃被砸碎,车门也被砸得凹了进去。一名30岁左右的男子手上拿着一个破碎的啤酒瓶站在路边,嘴里念念叨叨,明显呈醉酒状。“当时边上人很多,附近商户都看见了整个过程,可以向他们求证。”胡先生带着民警向事发地周边的商户求证。但一连询问好几家商铺,大家都沉默以对,或称自己不知道。
商户为何表现得如此冷漠呢?后经民警周峰周密的排摸调查与细致的思想工作,终于有群众肯透露说:“2月8人晚上,该醉酒男子在一店里与另一吴姓男子喝酒,喝着喝着便扭打在一起。后来大家把吴姓男子拉到一边后吴姓男子便驾着车走了。而醉酒男子在人群中找不到吴姓男子,看到店门口停着的一辆轿车,就认定这辆车是吴某的车,于是拿起一瓶啤酒对着车就是一顿乱砸乱踢。其实被砸的车和吴某的车是完全不一样的,被砸车是黑色凯美瑞轿车,而吴某的车是一辆三轮残疾人助力车。”更有群众透露:“该醉酒男子整条街都是知道的,每天到不同的店里要吃要喝,从不给钱。商户一旦多说几句话或将他告发,他就集结自己的一帮老乡来打击报复。做生意的谁都想和气生财,不愿抛头露面,也因为怕被报复所以都是敢怒不敢言。”
据民警调查发现,该醉酒男子罗某,2006年8月17日因故意损毁财物被治安处罚;2010年5月31日因醉酒殴打他人被治安拘留后,民警对其进行了教育,劝他以后不要喝酒,可是他不听劝阻,依旧嗜酒如命;2011年8月14日因醉酒故意损毁财物被治安处罚;2012年7月15日因寻衅生事被治安处罚;2014年1月26日因故意损毁财物被治安处罚; 2014年10月1日,罗某因殴打他人被治安拘留。绝对是辖区屡教不改的钉子户。
后根据4S店定损,罗某需赔付胡先生1000余元,但罗某平日只会混吃混喝,没有固定收入,故不能负担赔偿金额。又因罗某六个月内被多次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需从重处理,故罗某被治安拘留10天。
看着自己的车无缘无故被砸,胡先生感到既无辜又愤怒:“我平时对车比较爱护,保养得也不错。即便修好,开着心里面肯定不舒坦。”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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