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开宝马拒不还债 被移送公安立案侦查
温州网讯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近年来,还流行一种说法,欠钱的都是老大。苍南男子陈某负债170万,却开着宝马,后来法院找上门,他竟然偷偷转移名下宝马车。日前,陈某因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苍南法院移送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013年3月13日,陈某替别人的3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借款到期后,借款人没有还款,陈某也未履行担保责任,代为还款。于是,陈某连同借款人一起被出借人告了。
2014年4月8日,苍南法院判决要求借款人履行还款付息义务,陈某为该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借款人和陈某均未履行相应义务,遂被黄某申请强制执行。
两个多月后,法院依法向陈某发送执行通知书,要求其按规定申报财产,履行义务。陈某尽管签收了执行通知书,但他既不履行判决义务也不申报财产。甚至为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陈某于2014年7月18日将名下的宝马车以28万元价格转让给案外人章某,转让所得也未履行还款义务。
执行法官发现,陈某在苍南法院涉案多起,在执行程序中未终结的就有4起,标的额达170万多元。
知情人透露,陈某涉及的债务多为担保债务,他之所以不配合还款,或许还有赌气的成分。
近年来,我市法院加大对老赖的打击力度,联合公安、机场、高速交警部门,建立网上布控、机场扣人、高速扣车机制,去年10月以来共成功布控141名被执行人,限制108人乘坐飞机。强化对失信“老赖”的信用惩戒,将4万余条失信“老赖”信息导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使其在贷款融资等方面受到限制。
法院认为,陈某涉及多起借贷案件,欠款数额巨大,长期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立案执行后明知其目前可供执行的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仍将其名下的宝马车转让给他人,且未将所得价款上缴至法院执行款账户,逃避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情节较为恶劣,其行为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近日,苍南法院依法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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