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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初八放开门炮 永康城区36家商户被罚

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2015-02-27 07:19:06

   浙江在线02月27日讯(钱江晚报记者陈久忍)昨天,永康共查获了36家违规燃放烟花的商户。由于在禁燃区燃放烟花爆竹,绍兴人胡先生成为永康第一个违反“双禁”并接受公开处理的商家。

  昨天上午9点,胡先生为图吉利,在金城路上的店铺门前燃放了9个烟花,作为“开门炮”。9个烟花里有7个为16发,2个为80发。

  按规定,胡先生所在的店铺位于永康城区的禁燃区内,正月初八当天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永康东城派出所民警很快赶到,当场将胡先生查获。

  下午4点,东城派出所邀请了4家商户,在所里对胡先生违反“双禁”的行为进行公开处理,并做出对其罚款500元的决定。

  由于昨天是正月初八,很多商铺选择在当天开门,并放“开门炮”庆祝,结果有36家违反“双禁”在禁燃区燃放烟花爆竹的商户,被罚款100元到500元不等。

  今年2月11日,永康发布《2015年市区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的通报》,规定在市区三环范围内,2月15日至2月19日(农历十二月廿五至正月初一),以及3月1日至3月7日(农历正月十一至正月十七)允许适当燃放部分品种的烟花爆竹。其余时间,永康城区禁止燃放一切烟花爆竹。

  永康东城派出所民警介绍,今年永康加大了违反“双禁”的查处力度,城区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比往年少了很多。不过,今年禁燃日期更长,商户们要仔细了解相关规定,自觉遵守。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温网编辑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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