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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一大三女生因好奇而吸毒 为吸毒铤而贩毒

温州网–温州日报 2015-03-04 07:01:08

  温州网讯 见到青青(化名)的第一眼,怎么也不会将这样一名容貌清秀,身材高挑的年轻女子和吸毒、贩毒联系到一起,更何况,她还是一名大三学生,正在回温做实习,人生之路刚刚开始。

  半个多月前,蒲州派出所民警根据线索,抓获了一名吸毒人员,经审讯深挖,发现他的毒品是通过一名20岁的女大学生联系购买的。

  民警通过侦查,很快锁定了一名大三在读回温实习的女大学生青青,随即对她展开调查,锁定了她的身份、位置,确认青青和她的男友都有吸贩毒嫌疑,3月2日,警方在青青男友家中将青青抓获,经尿检检测,结果是甲基苯丙胺(冰毒)阳性。

  1995年出生的青青是龙湾人,在杭州一所大学读大三,并已在温州某单位实习,青春洋溢、年轻朝气的她,本应该去创造属于自己的未来,可毒品毁了她的一切。

  青青交代,她和男朋友在一起已经3年了,男友整天不务正业,去年暑假与男友在一起的时候,因为好奇第一次接触到毒品。

  去年12月7日,她又沾“毒”了,用自制吸毒工具吸食了一小包冰毒。之后,她还想再吸,但由于自己还是学生,没有什么收入,没钱购买毒品,又害怕家人知道她沾染了毒品。男朋友就跟她说,他们和卖毒品上家关系比较融洽,身边不少毒友都找他们帮忙购买毒品,只要跑跑腿,就能拿到“佣金”。所谓“佣金”,就是从毒品里赚地暖抽头,免费分些毒品吸食。就这样,青青走上了贩毒路。

  目前,青青的男友已被批准逮捕,青青则被取保候审,警方顺藤摸瓜,从该案中抓获16名吸贩毒嫌疑人,缴获部分毒品冰毒等物,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7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虽然后悔莫及,但她仍将面临法律的公正惩罚。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林振将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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