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两会]中科院院士葛均波:建“强制+自愿”婚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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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网·独家报道】2003年10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的婚前医学检查制度改为“婚检自愿”原则。日前,正在北京参加全国两会的全国政协委员、中科院院士、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教授葛均波提出提案,呼吁“建立有效的婚检机制,可自愿与强制相结合、自费与免费相结合”、“明确哪些指标或项目列入强制项目,哪些是自选项目”。
葛均波介绍,随着各地的婚检率降低,全国的出生缺陷发生率则不断飙升。“2003年实行婚前医学检查制度前的出生缺陷总发生率127.79/万(出生缺陷比例3%);到了2007年,增至147.94/万(出生缺陷比例4%)。2012年国家卫生部发布的《中国出生缺陷防治报告(2012)》中发布的出生缺陷总发生率为153.23/万(2011年),出生缺陷的比例为5.6%。”
葛均波指出,由此计算,出生缺陷的比例10年中翻了近一倍。每年出生缺陷儿已从2007年的20多万增加到2011年的90多万。在婴儿死因的构成比里,出生缺陷已由2004年的第四位上升到2012年的第二位,占死因的19.1%。
“面对实行‘婚检自愿’后,婚检率下降和出生缺陷不断增加的问题,一些专家认识到此问题的严重性,一些省市(如上海)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办法鼓励待婚青年进行婚前医学检查。”但葛均波也表示,亦有专家认为出生缺陷比例的增高主要与检测能力的提高有关,与婚检率下降的关系不大。
“尽管如此,在理论上实行婚前医学检查在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率上是有效的;且在‘婚检自愿’的原则下,婚检率的下降以及出生缺陷发生率的升高也是不争的事实。”也因此,在他看来,积极有效地开展婚检工作有利于降低出生缺陷的发生率。
“一方面,建立有效的婚检机制。”葛均波表示,可采取自愿与强制相结合,自费与免费相结合的方式;同时,参与婚检的医生应认真履行职责,“明确哪些指标或项目列入强制项目,哪些是自选项目。”
此外,葛均波表示,希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待婚男女对婚前医学检查重要性的认识,让大众充分认识遗传性疾病和出生缺陷的危害,使社会配合把这项工作做好,“对医学通过“婚检”尚不能早期发现和早期预防和治疗的疾病,加大研究力度,争取早突破、早识别。”(新民晚报新民网记者李欣)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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