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追回的钱去哪儿了:不同类型由不同部门处理

来源:福建日报作者: 2015-03-07 09:2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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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知道,八项规定省下来的那么多钱、反腐追回的那么多钱,都去哪里了?”

  正在召开的全国两会上,一名全国政协委员的问题,引来众多委员的热议,也成为互联网空间的焦点话题:反腐追回的钱,到底去哪儿了?

  1反腐追回资金都由谁来处理?

  根据多名纪委书记介绍,不同类型的反腐追回资金会交由不同的部门来处理:

  ——属于违纪违规资金,由纪检部门处理;

  ——属于违法犯罪资金,由法院审理认定并予以追缴;

  ——属于违规收受的字画玉石等名贵物品,交由相关部门公开拍卖。

  浙江省某市纪委书记介绍说,在纪委、检察院、法院等阶段,其都可履行对腐败官员贪污款项的罚没手续,包括现金、物品等,但是最终要在法院的判决书上予以体现。

  2反腐追回的资金都去了哪儿?

  根据安徽、江西、浙江等地多名纪委书记介绍,反腐追回资金的去向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违纪违规资金——将由纪委根据相关规定的处理流程进行处理,然后根据规定上缴国库。

  违法犯罪资金——经法院审定认定并予以追缴,追缴后上缴国库。

  违规收受的名贵物品——根据规定经过公开拍卖后变成资金上缴国库。一名纪委书记介绍,在拍卖变现的过程中,不能透露物品来源。

  当然,还有一种特殊情况。江西省一名纪委书记说,涉案人员财产被冻结后,经法院认定不属于赃款的,予以退还。

  3有没有资金被纪委“私吞”?

  安徽省上述领导干部介绍,纪检部门在办理案件查处腐败分子时,如何处理腐败资金有着明确、严格的规定,“纪委作为办案部门,腐败资金的任何一分钱都不会截留或者按照比例拿回扣”。他说,自己担任纪委书记多年,办案经费非常充足,“纪委不差钱”。

  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上公布的《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没收追缴违纪违法款物管理的通知》中,明确规定“没收、追缴违纪违法款物,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或监制的票据”,“要按规定及时将违纪违法款物上缴国库,或及时退还给原财物所有人或使用人,不准截留、挪用、侵占、私分,不准将违纪违法款设立‘小金库’”。

本文转自:温州网

N编辑: 戴玮|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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