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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温州市区家暴案报警量两千件 不少女性选隐忍

温州网–温州商报 2015-03-08 08:34:27
去年温州市区家暴报警数2472件|家暴《告诫书》可做证据

  温州网讯 今天是3月8日,是全球妇女的节日,但33岁的姚某只能在监狱里度过这一天。因为几天前,她因杀害了虐待自己十多年的丈夫而被判五年有期徒刑(本报3月6日第7版曾做报道)。用最残酷的方式逃脱丈夫的魔爪,让人唏嘘的背后,也折射出家暴问题造成的极端影响。到底还有多少女同胞和姚某一样在家庭中遭受着身心的伤害?

  昨日,记者从市110报警中心了解到,2014年,我市鹿城、龙湾、瓯海三个区及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共接到家暴案件的报警数2472件,相当于平均每天有7位遭到家暴的市民或其亲属打进110求助。但纵观我们身边,仍有不少妇女同胞因为传统观念,或碍于面子等原因,在默默忍受着家庭暴力。

  “家丑不可外扬”观念

  让不少遭家暴女性选择隐忍

  “听着姚某那天诉说着自己遭受家暴的经历,我也数度流下眼泪。”昨日,市妇联党组成员、副调研员、权益部部长方黎明告诉记者,作为该案件陪审员,她当时也在庭审现场,情绪很低落,因为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如果她能想着报警或求助我们,或许就不会酿成今天的悲剧。”

  在方黎明看来,大部分遭受家暴的女性还是会和姚某一样选择隐忍不要离婚,其根源还在于传统观念的束缚,觉得家丑不可外扬,离婚有碍面子,对不起父母。此外,女性同胞往往比较心软,如果施暴者表现出些许悔意便会得到原谅。这也让施暴者存在一种侥幸心理,想着再怎么样也不会犯法坐牢,容易导致家暴行为屡次发生。

  家庭暴力问题研究专家、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性别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陈敏告诉记者,现在社会普遍观点依然认为家暴是家庭内部问题。她接触的180多名家暴受害妇女,只有极少数人会想到报警求助,而即便选择报警,她们所得到的答复往往是“家庭内部纠纷,处理不了”。

  家庭暴力的发生不分城乡和年龄

  来自我市家庭暴力投诉中心的数据显示,2010—2014年,市妇联信访系统受理家庭暴力问题投诉占婚姻家庭类的比重分别为:28.1%、24.3%、24%、20.8%、22.4%。反家暴工作仍是市妇联的重中之重。

  根据此前一项全国性的家暴情况统计,我国大概有三分之一的家庭发生过家暴事件。综合近年来的一些信访件和刑事案件,记者了解到,缺乏感情基础的婚姻,家庭成员缺乏沟通,男方爱赌博、酗酒等因素都会造成家庭暴力的发生。不过,它和当事人的地域、年龄、文化水平并无绝对关系。虽然农村里文化水平低的家庭比较容易发生家暴,但城市里的知识分子家庭也可能发生家暴案件,而且后者往往因为更顾及面子而选择隐忍。

  此外,年纪大的丈夫也会对妻子下手。“曾有一个事业单位退休的女同胞找我倾诉,说丈夫都当爷爷了,有时候还会打她,念及子女都是有体面工作的人,且双方年纪都这么大了,还是没选择离婚。”方黎明说。

  我市各界多管齐下为女性撑起保护伞

  事实上,我市早在2006年就颁布了全国首个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政府令《温州市预防与制止家庭暴力规定》,其中部分规定为全国首创。该规定的出台,在舆论上澄清了“家庭暴力是家庭内私事”的错误认识,更明确了“预防与制止家庭暴力是全社会的责任”的观念,社会意义重大。之后我市还成为全国首个拥有固定“反家庭暴力宣传周”的城市。

  着眼于受暴者的安全保护,目前我市已创新推出“事前预防、事中干预、事后救济”服务模式“三步曲”,积极探索反家暴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构筑起反家暴的社会防线。

  2013年,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妇联五家单位联合出台《温州市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完善家庭暴力警情处置办法,全面推行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去年6月,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委员会办公室专门印制了1500本家庭暴力告诫书发放到每个基层派出所,使基层民警能及时对施暴者发出家庭暴力告诫书。截至2014年底,全市共发出家庭暴力告诫书近200份。

  目前,市、县两级法院及基层重点法庭已全部成立反家庭暴力合议庭、全面推行“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工作。而就在前几天,我市启动了受家暴妇女支持行动项目,由市妇联购买社会服务,为100名家暴受害妇女和200多名受害家庭的子女及父母,提供心理援助、法律维权、技能培训等服务。

  对家暴零容忍的同时更要学会保留证据

  3月4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以积极预防和有效惩治家庭暴力犯罪,加强对家庭暴力被害人的刑事司法保护,这被业内人士认为司法层面惩戒家庭暴力的一大进步。与此同时,社会上对于尽快制定和出台反家庭暴力法的呼声也越来越强。

  虽然社会上为受伤害的妇女构建了多重保护屏障,但在方黎明看来,更重要的还是全社会都能摒弃原有的“男尊女卑”传统观念,勇敢地站出来,对家庭暴力零容忍。

  除了报警,受到家暴伤害的妇女还可以拨打“12338”。该热线是由全国妇联设立的全国统一号码、统一规范的妇女维权热线,专门受理有关妇女儿童侵权案件的投诉。

  不过业内人士提醒,女性在家庭中遇到暴力时,要学会保护自己及保留证据,因为民事案件的诉讼原则为“谁主张谁举证”。当婚姻走到尽头时可持相关证据到当地法院起诉,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可以联系法律援助中心提供法律援助。公安、社区等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受理过程中也要完成证据固定的工作,以便受害人有效维权。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鲍苗苗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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