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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大明回应不动产登记:使用权有期限 所有权无期限

新京报 2015-03-08 16:23:02

  3月8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进入会场前,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表示,公众对不动产登记问题存在一些误解。 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施行,同时也正式启用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新版《不动产权证书》上设置的“使用期限”一项引起广泛关注。对此,姜大明表示,使用权有期限,所有权无期限。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温网编辑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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