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一对夫妻感情不和大打出手 民警劝架也遭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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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网讯 3月8日,泰顺县罗阳镇胡某(女,34岁,罗阳人)因与丈夫感情不和,在孩子的问题发生纠纷,于是对丈夫陈某(男,35岁,罗阳人)大打出手,将陈某多处抓伤。陈某无奈报警,民警到达现场后,胡某不但不听劝,还将拳头打向民警,导致民警协警受伤。
据了解,一直以来胡某与婆婆关系都非常的微妙,从而导致胡某与陈某的感情也产生了破裂,两人一直处于分居状态。据陈某交代,长期以来胡某经常动不动就对陈某拳脚相加,有时候还会对婆婆动手,而陈某因胡某是自己的老婆均选择忍气吞声。然后胡某又声称,陈某长期以来喜欢酗酒,致胡某及其母亲非常厌烦。故双方没有好好沟通与理解,均把错误都怪在了对方身上,导致夫妻感情不和,出现矛盾。
3月8日,陈某接老婆胡某电话后,胡某要求其女儿陪玩一天,陈某则声称女儿因寒假作业未完成,现又离开学时间越来越近,所以希望女儿先把作业完成才能去玩。因没有很好的沟通,胡某则误会是陈某故意刁难,就叫陈某上其家中把话说清楚。陈某到达胡某家后,没讲几句双方又吵了起来,胡某则对陈某大打出手,陈某因手抱小孩,为了孩子的安全则离开了胡某家,回到自己家中选择报警。
当民警到达陈某家中后,胡某还不解气还与其妈妈曾某一起赶到陈某家中与陈某及陈某的妈妈发生口角,胡某与曾某还想上前殴打陈某及其妈妈,民警见状便上前相劝,让双方都冷静一下。于是民警要求胡某与陈某一起到派出所解决事情,哪知胡某用拳头打向了民警的胸口,还将协警手部抓伤。为了避免事情恶化,民警依法将胡某、曾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经查,胡某、曾某对自己殴打他人,胡某对自己阻碍民警执行职务一事供认不讳。经民警耐心劝说后,陈某原谅了胡某及曾某殴打家人一事。现该胡某因阻碍执行职务被泰顺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八日。
本文转自:温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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