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学生骑电动车撞了宝马 车主仅要他赔600

学生骑电动车撞了宝马 车主仅要他赔600

温州网乐清支站 2015-03-10 15:47:12

  温州网乐清支站讯 3月6日是开学第一天,北白象镇一名初二学生骑电动车去学校报名,回家路上撞上停靠在路边的宝马轿车。

  据了解,小夏今年15岁,是北白象镇某中学一名初二的学生。当天上午,小夏骑电动车去学校上课。放学回家时,他不小心与停在路边的宝马轿车发生刮擦。

  “那时候,我正要转弯,没看见那辆车停在边上,就碰到车后面了。”小夏回忆说。

  宝马车车主段女士当时停在转弯口路边,等待小孩放学。听到撞击的声音,段女士下车查看,发现车左边车尾部位被刮擦了。

  段女士的宝马车是进口的,修理费用高达5000元。后来,段女士考虑到小夏家庭情况,仅要求他赔偿了600元。

  据交警介绍,《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电动车虽然方便快捷,但中学生年龄小,生理和心理条件均不适合驾驶电动车,一旦遇有紧急情况,他们更容易导致交通事故发生。”交警称,他教育小夏要遵守相关法规,不要再骑电动车上路。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诸葛之伊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疫情防控一刻不得松懈